UID︰12004
引用第41樓Erikson於2011-10-01 00:11發表的“”:其實成件事我最不滿既係有d人同政黨為左站上道德高地而做出損人不利己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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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9樓bmx於2011-09-30 12:26發表的「」:其實而家都只係講緊佢合資格申請,但係「住滿七年」並唔係批核的唯一條件。如果有的外傭已經完全融入香港社會,佢地亦可以證明到自己係「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將來對社會亦會有所貢獻,我個人並唔反對佢地有居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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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41樓Erikson於2011-10-01 00:11發表的“”:其實都好矛盾我明白法治既重要性,亦明白香港人應該努力去維持法治但係事實上係依件事上,的確係損害緊香港既利益就社會福利而言,多一班貧窮而低技能既人可以成為香港人,一定會帶黎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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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46樓Ajax於2011-10-01 00:43發表的“”:仲有果個謝偉俊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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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44樓Ajax於2011-10-01 00:21發表的“”:基本上兩邊都有佢地道理,唔可以話邊面錯 [表情] 但我深信最尾呀爺話出手搞掂單野,所以都係坐定食花生算
引用第45樓liuming於2011-10-01 00:34發表的“”:公民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