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家庭,3.9萬收入,估計支出如下:租金8000元,管理費500元,交通費4000元,給父母家用6000元,個人入息稅(含預繳稅)4000元,強積金1950元,公用事業繳費(水電煤、手提電話費、上網費,不含繳費電視)2500元,政府話另外應該可以儲蓄7500元:結論,該月入3.9萬兩人家庭,每月可以有4500元來吃飯、零用和買衣服。咦?唔使養小孩?不如,唔好比錢男女方的父母,就多6000元。如父母無依無靠,可以申請法律上脫離父母關係(宣誓不會供養父母),之後父母申請綜援。
「置安心」其實係「至安心」,俾地產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