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14樓名稱已被使用於2010-08-05 17:37發表的「」:
法官大人 [表情] [表情] [表情]
ps就算大細超都吹佢唔脹 [表情]
引用第115樓國球旗於2010-08-05 17:37發表的「」:
法官大人:「order....被告人,而家本官告多你一條"藐視法庭罪"!」 [表情]
醉青襲警搶槍候判 引包致金侄女例 求免監禁
【明報專訊】醉酒青年不滿繼母阻止其兩名女友人留宿,竟自爆酒樽,並踢傷到場調停的女警及搶奪警槍。青年昨日承認襲警及企圖盜竊,辯方借鑑終審法院 法官包致金侄女三度襲警仍獲考慮判罰社會服務令 而求輕判,裁判官將案押後以待索取感化官報告才判刑。
不滿繼母 自爆酒樽
被告鄒浩賢(19歲),中三學歷程度,任職地盤工,日薪400元,曾有兩個刑事紀錄,包括04年襲擊罪;去年則因藏毒被判入戒毒所,一年期監管令仍未完結。
辯方求情說,被告明白襲警案刑罰較重,但終院法官包致金侄女第三度襲警,仍獲法官考慮輕判社會服務令,被告僅初犯這類案件,他已有悔意,警員傷勢又不重,案情較輕微,望予以非監禁式刑罰。被告准以5000元保釋,本月26日判刑。
案情指被告今年3月6日凌晨為友人慶生時飲至酩酊大醉,兩名女友人送他返回落馬洲 麒麟村住所,被告圖安排兩女留宿睡房,惟遭繼母阻止,被告情緒激動,執起玻璃酒樽撲打前額,警員接報到場與被告發生糾纏時,被告踢傷一名女警的大腿及膝蓋,並搶去男警佩槍,幸警長及時奪回,被告被制服拘捕。
【案件編號﹕FLCC502/10】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712/4/j4mi.html其實一早已經有人用左呢個例子..
據聞當時個官仲笑左出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