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09樓國球旗於2010-09-23 23:41發表的“Re:Re:Re:Re:Re:日再扣船長10天 中國反擊 宣佈3反制措施 第六度傳召日使”:
地理上、歷史上都應該係中國既,日本就係有美國撐腰兼企得硬而中國軟奶奶,咁咪攪成咁囉。 [表情] [表情]
引用第104樓火鳳凰於2010-09-23 23:28發表的“Re:Re:日再扣船長10天 中國反擊 宣佈3反制措施 第六度傳召日使”:
但國際法中,只憑先發現或因地理原因是不可以作為擁有主權的充分證據的。無人島主權問題存在三條重要原則:第一,鄰接並不構成國際法上之準據。第二,先發現只能算是未完成的準據。第三,如果另一主權國先行實施持續且實效之主權支配,而發現國並未提出抗議,則實效支配國之主張優先於單純發現國。
對於無人島,地理較近、歷史上早發現,係國際法上並唔能夠作為擁有主權的充分證據……
咁多年來一直軟奶奶唔出聲,亦無實施過任何主權行動,台灣果邊就直情有個李登輝係在位期間公開講過釣魚台係屬於日本既,所以其實係理據真係要拗都未必拗得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