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62樓Gabriel於2010-05-16 21:21發表的“”:
其實呢個好主觀[表情]
如果唔太過份既我覺得可以接受...好似班拿約以前係叫以色列施丹我都唔知 [表情]
其實以色列施丹已經係一個問題,真係個個用花名的話,大家真係個個會明?例如韋根美斯、日本朗拿度、巴西沙維咁,遲下出埋大巴、中巴、小巴,加多架電單車的話點算
另外,其實呢篇野用「突購」會唔會有點兒那過呢?購了嗎?點解唔可以話傳車仔有興趣?有意收購等?真係冇其他詞語可以用嗎?
同埋最重要一件事好想講,樓主好明顯為 post 而 post,版主已 pm 佢,但佢可以 del 無視的話,係咪代表再有下一次的話就應該進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