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下面有關皮利斯12碼已去到第7頁 , 我驚大家留意唔到我個留言 , 所以先開左個新Topic , 希望大家唔好介意。
經過我反覆睇有關片段, 以及翻查有關既書籍 , 得出以下結論。
(皮利斯既12碼 :
http://www.hkbff.com/bbs/read.php?tid=6833&fpage=1 )by迪克
首先12碼可以以下列方式處理:
1.
一隊員執行點球時可以將球向前傳 , 他的同隊隊員可以後上射門得分。2.
罰點球時 , 除守門員以外的守方球員 , 在裁判員嗚哨後球未移動前進入罰球區 , 裁判員不會立即吹哨來停止比賽讓隊員退至規定的距離 , 並允許主射球員踢出點球 。 如果球進入球門有效 , 如果球沒有進入球門 , 重踢點球。如果按照第2點既規則 , 當時皮利斯準備主踢12碼個陣時 , 已經有曼城球員走左入罰球區 , 所以無論皮利斯唔入12碼都好 , 球證應該引用返第2點既
如果球沒有進入球門 , 應重踢點球。呢條規則 , 比皮利斯重罰12碼 , 而唔係判曼城間接自由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