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直攪錯左一件事。
宜家唔係因為發生貼相事件,有人爆粗,然後管理層處罰涉案既人,但一個重判一個輕判!大家完完全全攪錯哂!而攪錯既原因,正正係因為大家根本都唔知前因後果,亦都唔理之前發生過咩事。我覺得係咩都唔清唔楚既情況下大條道理咁質疑管理層既做法,令我十分痛心!你知發生咩事,覺得唔妥當,於是質疑,我都仲可以接受。你講明自己唔知咩事,但卻仍然質疑………我真係唔知理據何在!!
請大家明白,ban newcastle,絕對唔係因為一次既粗口事件。係連續無數咁多次既爆粗,挑釁,引起罵戰!佢多次被投訴(唔該自己去查番辦公室既post ,如果唔知頭唔知路就……),亦因為爆粗而試過被禁言!屢勸不聽!多次警告下依然故我!無視好友既規則,當管理層無到!被ban 前一兩日因為再次辱罵會員而收到「最後通諜」!講到明係最後一次機會!講到明囉喎!!然後又黎一鑊!管理層咁都唔做野我先要投訴呀!!
至於伊巴。ok,佢唔岩。呢個連佢自己都認左。本來呢件係一件小事。佢令人張相黎玩(好坦白,係有玩,但未至於好大侮辱性,有,但屬輕徽)。只要被玩既會員,用正常途徑處理:投訴!我好肯定今次事件會係好簡單同埋和平既情況下處理。根本唔會攪到咁大件事!但newxatle卻採用最不智同埋最野蠻既方法去處理!即係,樓上半夜三更開大個音響,請問你應該上門踢爛佢度門打佢一身,定係報警哎?
報警,你岩哂!警察會告佢!你上門打人一身,你錯哂,佢之前有冇做咩都變得唔重要。因為一單原本只係嘈音滋擾既案件,就變件刑事傷人!警察只會拉你,唔會問你咩動機打人。你都幾難用呢個理由黎將你打人既行為合法化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