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茄豬扒飯無鮮茄釀武鬥 食客吃光後要求減價 諷刺店員捱打
(明報)2010年5月23日 星期日 05:10
【明報專訊】「鮮茄豬扒飯點解無鮮茄?」一名男子昨午到油麻地廟街 一間茶餐廳午膳,吃光一碟鮮茄豬扒飯後才投訴飯餐中只有茄汁沒有番茄,要求減價兩元被拒,不忿下揶揄女店員語帶鄉音疑是黑工,最終被男店員打了一身。
現場為廟街47號地下一間港式茶餐廳,以魚蛋粉馳名。遇襲男食客陳×峰(33歲),被打傷頭面及右邊身體痛楚,送院敷治後無礙。涉嫌毆打的食肆男職員洪×榮(53歲),事後被捕帶署。
根據該店餐牌照片顯示,引起事端的鮮茄豬扒飯每碟賣24元,相中有白飯、豬扒及3塊番茄,凍飲加6元。記者事後光顧該食肆,同樣點了鮮茄豬扒飯,女店員刻意詢問﹕「係咪真係要鮮茄呀?」記者答是,之後送上的豬扒飯連3片番茄一併奉上,另加一小碗伴飯茄汁,茄汁中沒見到有鮮茄。
店員拒減2元 食客揶揄口音似黑工
事發昨午12時許,陳到該店午膳,點了一碟鮮茄豬扒飯,一口氣將飯餐吃光後才向女店員投訴,指飯餐只有茄汁沒有鮮茄,與餐牌圖片不符,認為貨不對辦,要求減收兩元,女店員拒絕講價後,陳疑感不忿,揶揄女店員語帶鄉音疑是黑工,冷嘲熱諷一番後才付足24元結帳離去。
未幾,食店一名男職員得悉事件,衝出店外窮追近百米,在文明里街頭追上陳理論,陳在糾纏間報稱被人打傷,報警要求送院。警方事後與陳返回茶餐廳調查,以涉嫌毆打罪名將姓洪男店員拘捕。現場消息指出,有人報稱是誤會食客吃「霸王餐」而打人。
大律師﹕進食後投訴「死無對證」
大律師陸偉雄說,事件中關鍵證物是出事一碟鮮茄豬扒飯,但男食客食光全碟飯才作投訴,可謂破壞證據「死無對證」,無法證實飯餐是否包含鮮茄,然後又要求減收兩元,似有賴帳之嫌。陸偉雄說,法例上並不視餐牌為買賣合約,只屬於食物介紹書,市民如認為餐牌文字或照片描述與實際食品不符,可拒絕進食及向消委會 投訴,如果市民覺得被騙,甚至可考慮報警。
律師梁永鏗指出,市民光顧食肆如感到食物貨不對辦,只要拒絕進食便毋須付款,最多只需支付「淨飲」茶水費。但食客如吃光食品,無論是否有投訴,都有責任先行付款。梁提醒說,如不滿食物質素,最公平是即時為食物拍照留證,將樣本交有關部門檢驗仲裁,食客或食肆用任何方法「破壞證據」後再投訴都不公平。但雙方如堅持要到消委會或小額錢債審裁處解決事件,最終可能費時失事,得不償失。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522/4/i5r5.html諗起食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