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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移民一年可攞綜援 [復制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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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線siuz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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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樓主 倒序閱讀 使用道具 樓主   發表于: 2013-12-18
終審法院昨就單程證婦人孔允明挑戰申請綜援資格案一錘定音,裁定政府現行規定居港滿七年方可申請綜援的政策違憲,命令政府須將申請資格,恢復到○四年以前的居港一年。判決一出即時觸發新移民申請綜援潮,社會福利署社會保障辦事處昨早已接獲不少新來港人士登門申請綜援查詢,估計潛在申請個案達二萬宗,每年涉及額外公帑七億元。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尊重法院裁決,政府傾向不會尋求人大釋法。

昨在北京述職的行政長官梁振英形容今次是一個重要判決,政府會仔細和具體研究判決對綜援以至其他福利和政府服務上可能造成的影響。終院昨以書面判決,判定孔允明終極上訴得直。孔允明於二○○六年因居港未滿七年而被社署拒絕綜援申請,後來提出司法覆核,一直上訴至終院。終院五名法官昨一致認為,政府收緊新移民申請綜援的資格,與其聲稱鼓勵家庭團聚和遏止人口老化的目標背道而馳。而收緊資格節省到的金錢,相對於整體福利亦只是微不足道,更非如政府所講,必須如此才能令綜援制度延續。由於財政目的不被接納,終院因此裁定本案的綜援申請人上訴得直,撤銷居港七年限制。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回應裁決指,終審法院裁決只是針對綜援申請的安排,將申請居港年期限制由七年,返回○四年一月前的居港一年要求,他表明政府會盡一切努力配合法院的裁決。他說,目前難以評估因今次案例而引發的申請個案數目,社署會盡快處理申請。

袁國強:不會胡亂釋法

張建宗指,自○四年一月收緊綜援居港年期政策至今年十月期間,有三萬六千多宗居港未滿七年的綜援申請,社署署長視乎申請人的工作意欲及生活困難情況,行使酌情權批出近一萬四千宗申請,其餘兩萬多宗經社署解釋後,申請人自行撤銷申請。他形容社署的審批非鐵板一塊,而新移民是自力更生居多,強調法院昨日裁決只針對綜援的申請安排,並非其他福利問題。袁國強表示明白釋法對社會帶來震盪和負面影響,故不會胡亂釋法,希望大家放心。

社署現有一千二百名社會保障辦事處職員負責處理綜援、生果金及長者生活津貼等個案,政府華員會社會保障助理分會顧問陳振華表示,現有數十名職員負責處理新申請,裁決對社署人手造成大衝擊,兩萬宗潛在新移民個案因涉及龐大數目及內地千絲萬縷的網絡,勢增加審批困難,而每宗個案估計獲批二千元。他透露,昨晨裁決後即有不少新移民登門欲申請綜援,職員惟有向工會求助,工會呼籲員工與署方共度時艱,要求與處方會面商議可行的解決辦法,不排除延長開放時間或超時工作配合。

案件編號: FACV 2/13

http://hk.news.yahoo.com/%E6%96%B0%E7%A7%BB%E6%B0%91-%E5%B9%B4%E5%8F%AF%E6%94%9E%E7%B6%9C%E6%8F%B4-222010342.html




唉.香港...
離線freeze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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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1  發表于: 2013-12-18
仲以為無人會係到提呢單野添。


YFF 已死!!這是 Fantrax 的新時代!!
離線siuz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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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2  發表于: 2013-12-18
回 freezefox 的帖子
freezefox:仲以為無人會係到提呢單野添。 (2013-12-18 10:38) 

我就係奇點解無人講

我地交既稅要養新移民了
離線麻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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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3  發表于: 2013-12-18
好似會對社會福利政策會有好大牽連?
離線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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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4  發表于: 2013-12-18

離線yan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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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  發表于: 2013-12-18
又係基本法搵到位入.........
一心只等葡萄熟透 嚐杯酒

引用第31樓國球旗2010-04-16 01:02發表的“”:

一個好友論壇,只得一個 yan 姐 [表情]  [表情]
離線Gab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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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6  發表于: 2013-12-18
我覺得呢單算合理,但係公屋果關舊香港人一定要好好把關守住
離線國球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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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7  發表于: 2013-12-18
真係嬲到想唔交稅
離線freeze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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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8  發表于: 2013-12-18
回 siuzac 的帖子
siuzac:我就係奇點解無人講
我地交既稅要養新移民了[表情] (2013-12-18 10:45) 

我唔介意真係幫助D 有需要既人。但我好擔心好多人會濫用公援。


YFF 已死!!這是 Fantrax 的新時代!!
離線Gab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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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9  發表于: 2013-12-18
回 freezefox 的帖子
freezefox:我唔介意真係幫助D 有需要既人。但我好擔心好多人會濫用公援。 (2013-12-18 11:52) 

呢方面可以放心....

實有都似
離線麻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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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10  發表于: 2013-12-18
http://hk.news.yahoo.com/%E4%BD%95%E5%96%9C%E8%8F%AF-%E4%B8%8B-%E6%AD%A5%E6%8C%91%E6%88%B0%E5%85%AC%E5%B1%8B%E6%AC%8A-222313991.html


何喜華:下一步挑戰公屋權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終審法院昨裁定新移民申領綜援七年居港規定違憲,社區組織協會先勝一仗,協會主任何喜華透露,下一步將挑戰同樣有七年限制的公屋政策,考慮協助一名新移民不准申請公屋的個案,提出司法覆核。他強調,公屋申請應一併撤銷新移民七年居港限制,才合乎公義及居民權利;又坦言,自己多年來因為協助新移民爭取權益及彰顯法律公義,常在街頭遇到市民指罵,甚至聲稱要「打他」。
  七年居港規定,在社署綜援、社會保障制度下生果金、長津、傷津各項津貼均應用外,申請公屋同須符七年規定。協助綜援個案打官司的社區組織協會主任何喜華指出,終審法官已裁定社署做法,是違反《基本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一四五條,判決即確立港人權利及可行使的福利,是市民的勝利,法院清楚釐定港人權利,更認為社署應昨日起,撤銷七年規定,接受新移民申請。
  何喜華透露,該會下一步將挑戰公屋政制,現正協助一名新移民不准申請公屋的個案,正考慮會否司法覆核。他指,公屋申請應一併撤銷對新移民七年居港限制,才合乎公義及居民權利。他坦言,多年來一直協助新移民爭取權益及彰顯法律公義,惜常在街頭遇到市民指罵,甚至聲稱要「打他」。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昨指,有關裁決不是針對公屋資格,但當局會仔細研究判詞,會否對綜援以外的福利有同樣憲制含意。社區組織幹事蔡耀昌指,法官判詞亦已表明,其他不同社會福利服務各有準則,若要將取消七年居港規定,「夾硬」引申至房屋,未必有理據,今次判決明顯只針對綜援,亦是其中一名法官包致金指,香港同須履行聯合國經社文規定,保障港人享福利。
  不過,港大社工系講座教授周永新指出,法官引用《基本法》三十六條及一四五條,是確立香港居民基本權利,前者更泛指香港居民享有權利,身兼《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的他指,當時起草《基本法》,正是泛指一般的公共措施權利,不限社福制度,尚有房屋、醫療、教育,已清晰包含在內,所以判決是可應用至公屋。
  他指,判決除一次過撤銷綜援七年限制外,必須引申至生果金、傷津、長津一併應用,他認為今次判決的重大意義,是取消所有政策的新移民限制,是任何公共措施不應再標籤新移民。
  社署社會保障助理分會主席盛智媛指出,估計今天起將面對大批未滿七年新移民,即到社署社會保障辦事處嘗試申請綜援,但保障部曾向社署求要求發出指引,內部指仍在研究判詞,她擔心,社署前
[ 此帖被麻凡在2013-12-18 11:59重新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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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11  發表于: 2013-12-18
我地香港出世的, 都要等好耐先有公屋

新移民,如果可以唔駛一年就可以申請 , 咁就真你..........PK了

申請公屋有好多限制, 但新移民可以唔駛一年就申請, 佢地一定合哂個資格, 到時就真係同香港人搶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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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12  發表于: 2013-12-18
人地都講到明將來係新香港人既世界
舊香港人88
離線freeze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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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13  發表于: 2013-12-18
回 Gabriel 的帖子
Gabriel:呢方面可以放心....
實有都似[表情] (2013-12-18 11:54) 

己經有了:

宜家嘈話無得去旅行喎!

http://thehousenews.com/society/%E5%8D%8A%E6%95%B8%E7%B6%9C%E7%B7%A9%E6%88%B6-%E5%AD%90%E5%A5%B33%E5%B9%B4%E7%84%A1%E5%A4%96%E9%81%8A/#.UrE2kh9igE6.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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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線麻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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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14  發表于: 2013-12-18
回 freezefox 的帖子
freezefox:己經有了:
宜家嘈話無得去旅行喎!
....... (2013-12-18 15:46) 

已經講緊唔係生活必須品了.................
真係升華得太快, 我地既步伐真係跟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