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can't agree more!!
蘋論:對復建居屋的幾點質疑
2011年06月20日
京官果真有「一句頂萬句」的能力。
國務院港澳辦公室主任王光亞不過在香港走了一圈,說了幾句香港需要解決房屋問題,以免民主問題變成經濟政治問題之類的話,特首曾蔭權先生及特區政府登時陣腳大亂,急急找合適的地皮復建居屋,又說協助中產階層置業是政府的責任。政府消息透露,曾特首極可能在他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建議復建居屋,協助因樓價太高未能置業的市民買樓。
在京官、政黨、特首疑似候選人梁振英先生大力推動下,復建居屋協助市民買樓似乎已成為難以阻擋的大勢,似乎已是勢在必行的事。但在真正拍板定案以前,我們希望提出幾點質疑與異議,好讓政府及社會可以重新思考一下復建居屋的利與弊,不要因一時的政治風向倉卒作長遠決定。
首先應該看到,香港在解決低下層住屋需要上遠比澳門做得早、做得好。經過超過半世紀的努力,有四成市民居住在質素日漸改善的公共房屋,另外有三十多萬戶成為居屋業主。合資格的低收入家庭輪候入住公屋的時間也從過往的十年、七年大幅降至三年。相對於澳門剛開始建一萬多個公屋單位,兩者的成績根本不能相提並論,王光亞批評澳門做的比香港快只是他無知沒有做好功課而已。
好了,既然前港英政府及特區政府在解決低下層房屋上已有相當成績,並承諾繼續投入資源推展公屋計劃,那政府是不是還有責任進一步解決其他階層包括中等收入階層的需要呢?
顧名思義,中等收入階層有比較優厚的收入,學歷、資歷較高,向上流動的能力較強,是不是該用公帑資助他們解決房屋需要實在有必要想清楚。一旦連中產階層也能享受房屋資助,社會福利網沒有可能擴得太寬闊。耗用更多公共資源,甚至可能擠佔低下階層可以得到的服務與資源。
從實際操作層面來看,如何定義中產階層也相當困難。家庭每月收入三萬元到六、七萬元大概都可算是中產一族,希望自行置業的意欲同樣強烈。而在當前樓價飆升的情況下,他們要置業可說各有各的困難。可是,特區政府該協助月入三萬元的家庭置業或是月入七萬元的家庭置業呢?若是把界線定在三萬元,幫助的人將會很有限;若是把收入六、七萬元的家庭包括在內,社會難免質疑為何月入六、七萬元的人也要拿政府資助。
至於建議復建居屋解決當前買樓難,問題更可能是好心做壞事。首先,建居屋是一項相當「論盡」的政策手段,從物色土地到真正推出市場少不免花上四、五年時間。對志切想置業的市民來說,這四、五年時間不但太漫長,更可能在期間出現很多重大的變動,包括個人收入及樓市狀況的改變,殺他們一個措手不及。而且,居屋的入息規限相當嚴格,白表申請家庭的月入上限不過二萬三千元,再加上公屋住戶一向有優先買居屋的安排,一般中等收入市民例如月入三萬元的家庭根本難以因復建居屋受惠,倒是入息超額的公屋富戶可因此避過雙倍、三倍租金的懲罰。
換言之,大鑼大鼓復建居屋,受惠的極可能不是最希望、最需要置業的中等收入市民,而是公屋居民。這樣的政策不是錯亂又是甚麼呢?
決定復建居屋以前,特區政府實在有必要仔細考慮對計劃的質疑與憂慮!
周一至周六刊出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10620&sec_id=4104&subsec_id=15333&art_id=15357226&cat_id=32&coln_id=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