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zefox:大家理解錯了。
照議事程序,的確係要係立法會正式「宣布」撤回的。 呢個係程序問題。 但林鄭的而且確係宣布左正式撤回。之後就係立會開會再做埋D 手續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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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5 10:26)
無錯, 有心玩野, 撤回左, 遲下再提案都得, 而家無須玩野。
反而現在宣布正式撤回, 政府因此有更變招空間, 下面COPY 網上的其他陰謀估計:
https://lihkg.com/thread/1539227第一個陰謀:出師無理
在林鄭撤回反送中之後,假若大家再次示威,林鄭可以話現在的示威正如港澳辦之前所講,已經唔再係針對送中條例,目的係借其名騎劫香港成為獨立或半獨立的實體,香港示威者借助外國勢力意圖推翻一國兩制的框架。
第二個陰謀:示威者跟本無意對話,只為搞亂香港
先前示威者的理據(林鄭並無談判意欲,五大訴求可避則避)本來係一把利刃直指林鄭,示威者之前亦指出林鄭之前多次在其他示威中的對話「出爾反爾,無一實行」,但現在林鄭已經釋出善意,但示威者仍不斷升級暴力行為實屬無理,可見示威者目標不在五大訴求,而是搞亂香港。
第三個陰謀:加強警方執法
3.由於送中條例已被撤回,當初目標不復存在,對於近日示威者對警方的執法存疑,林鄭可以表示其行為只是純粹搵人發洩憤怒,因此林鄭能統一稱呼和理非示威者及勇武派(下稱行動派)為暴徒,並就先前暴力示威蓋上暴動的帽子;固此可以加大警方執法力度,做成此暴制亂
第四個陰謀:示威無理,遊行及集會申請將更加困難
示威遊行及集會不能再借反送中名義申請,當申請改為針對警方執法時,警方更可以以申請因煽動暴力行為而全數拒絕。因為針對警方的遊行及集會勢必會影響其執法及警員安全,故此很大機會發出反對通知書。
第五個陰謀:減少示威人數
大型和平示威活動如民陣所舉辦的行動將難以申請,警方可界定參與人士並不守法,而減少示威人數(普通不犯法市民,如:教師、法律界人士等),從而令示威者的保護減少,令到行動派數量不斷減少,最終因示威人數不足而不能對政府管治及警方執法構成威脅。
第六個陰謀:被捕義士更易被判暴動罪成
被捕的行動派因為警方及政府統一定義其後示威活動為暴動,而非某部份極端暴力示威者破壞社會安寧,因已經將該事件定性為暴動,所有參與該事件的示威者只要在現場被捕,可使法庭更容易判他們的參與暴動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