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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而家殺人都係500蚊 [復制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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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線freeze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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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15  發表于: 2013-05-20
因為始終都可以叫左意外。司機既唔係謀殺亦唔係誤殺。佢地都唔想有意外。所以d 官好多時都唔判咁重。

但成個世界都認同,呢d 所謂既「意外」,根本係可以避免。係人為!應該要加強刑罰以收阻嚇作用。


YFF 已死!!這是 Fantrax 的新時代!!
離線Gab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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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16  發表于: 2013-05-20
回 freezefox 的帖子
freezefox:因為始終都可以叫左意外。司機既唔係謀殺亦唔係誤殺。佢地都唔想有意外。所以d 官好多時都唔判咁重。
但成個世界都認同,呢d 所謂既「意外」,根本係可以避免。係人為!應該要加強刑罰以收阻嚇作用。 (2013-05-20 16:49)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AA%A4%E6%AE%BA

睇番WIKI,駕駛誤殺都係誤殺!

踩單車踩得快得滯,煞唔切制撞親人



開法拉利開得快得滯,煞唔切制撞親人

我覺得都係一樣係誤殺
離線Ar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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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17  發表于: 2013-05-20
回 Gabriel 的帖子
Gabriel: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AA%A4%E6%AE%BA
睇番WIKI,駕駛誤殺都係誤殺!
....... (2013-05-20 17:13) 

法律總有唔完善的地方
離線Gab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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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18  發表于: 2013-05-20
回 Ar敬 的帖子
Ar敬:法律總有唔完善的地方 (2013-05-20 17:20) 

我明既,但係撞死人罰500,本人覺得好離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