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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6樓智者於2011-03-02 10:48發表的“”: 財 政 司 司 長 曾 俊 華 宣 佈 , 取 消 注 資 強 積 金 , 改 向 十 八 歲 以 上 、 持 有 香 港 永 久 居 民 身 份 証 的 市 民 派 發 六 千 元 。 針 對 部 份 中 產 未 能 受 惠 的 聲 音 , 曾 俊 華 建 議 寬 減 薪 俸 稅 及 個 人 入 息 課 稅 七 成 半 , 上 限 六 千 元 。 加碼? [表情]
又派 6000,又免稅 6000? 是但一樣咋係嘛? 係咁的話,要派多好多好多錢架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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