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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押後替補機制表決 [復制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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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線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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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45  發表于: 2011-07-06
引用第44樓seattleqoo2011-07-06 01:00發表的“”:
政府今次又再錯估民意, 佢地見上年補選的確有好多人唔LIKE, 就諗住唔會有咁大反抗, 點知香港人先冇佢地諗得咁白痴.  
又再一次見證到我地個政府是何等無能......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NuPqs5e8sw&feature=player_embed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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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46  發表于: 2011-07-06
引用第36樓科高05-07-2011 22:52發表的“”:
呢個問題,我的確係認為所謂5區公投已經某程度反映左市民唔係咁認同
至於佢只是用呢個來決定晒市民既取向,我是有保留的
.......


我一直傾向唔應該比請辭既議員再參選一次

不過又會被指不符合人權架啦
四星德國!!KING OF THE WORLD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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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47  發表于: 2011-07-06
引用第22樓liuming05-07-2011 10:07發表的“”:
為什麼是漏洞?
又為什麼要反對請辭既議員再重新參選入議會?
.......


你又睇多次我想講咩先。
四星德國!!KING OF THE WORLD 2014

離線Erik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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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48  發表于: 2011-07-06
引用第46樓啪啪啪啪啪啪2011-07-06 02:50發表的“”:
我一直傾向唔應該比請辭既議員再參選一次
不過又會被指不符合人權架啦 [表情]

依個我覺得無問題
個議員辭職,一係因為個人原因唔可以/唔想繼續做,一係就想表達對政府既不滿
如果係前者,根本唔會即刻再選
如果係後者,要擺姿態唔應該介意可唔可以即刻再選,要等下次換屆並唔過份
離線seattleq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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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49  發表于: 2011-07-06
引用第48樓Erikson2011-07-06 07:46發表的“”:
依個我覺得無問題
個議員辭職,一係因為個人原因唔可以/唔想繼續做,一係就想表達對政府既不滿
如果係前者,根本唔會即刻再選
如果係後者,要擺姿態唔應該介意可唔可以即刻再選,要等下次換屆並唔過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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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0  發表于: 2011-07-06
引用第42樓seattleqoo2011-07-06 00:53發表的“”:
就用今次政府口吻答你: 你呢個係極端例子. 現實未必會出現.

係未必會出現的,應該亦唔會出現,只是有咁既可能性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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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1  發表于: 2011-07-06
引用第46樓啪啪啪啪啪啪2011-07-06 02:50發表的“”:
我一直傾向唔應該比請辭既議員再參選一次
不過又會被指不符合人權架啦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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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線O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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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2  發表于: 2011-07-06
引用第47樓啪啪啪啪啪啪2011-07-06 02:51發表的“”:
你又睇多次我想講咩先。



老實說,我唔明白你的觀點...
即使你真係寫左d字又點?
離線O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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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3  發表于: 2011-07-06
引用第35樓科高2011-07-05 22:49發表的“”:
我都贊成堵塞漏洞,但用咩辦法/機制我係持開放態度
純粹討論,如果同區5個議席,而家A君辭,補選左F個之後,就到B君辭,補選G之後,又到C辭,甚至係B辭,咁係唔係都應該無止境咁補選補選再補選?
可能會有人認為總之補選就係權利,1個月辭1個都係要補選,這點我不知
但大家有咩意見? 係唔係都照認同的?
.......


睇完你寫的野,我只感到憤怒。

為了阻止社會製造公投,將視線轉向「有人利用漏洞」,而對「公投」一詞隻字不提。我講左好多次,呢個「辭職再補選」的技倆係一把雙面刃,同樣有機會傷到自己,只是只有泛民參加而已。既然有風險都要做,原因只係要搞一個「變相公投」。

我個人並不贊成「變相公投」,因為認受性太低,當日我都考慮左好耐先去投票,只因一句「投議題而唔係投個人」。我個人支持民間自發搞公投,但更支持政府有公投機制。麻煩你告訴我,有了公投之後,有誰願意玩這個「辭職再補選」、「A 辭 F 補上,B 辭 G 補上」或「1個月辭1個都係要補選」的遊戲?又或者,你補了這個洞,便會有另外一個漏洞跑出來,這個task對政府來說不容易。

作為愛國愛港的你,都認同/投入了「轉移視線」的技倆?真正需要堵塞的漏洞並不在補選機制之中,而係香港人需要一個表達意見的平台。
[ 本文被liuming在2011-07-06 10:39重新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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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4  發表于: 2011-07-06
引用第53樓liuming2011-07-06 10:33發表的“”:
睇完你寫的野,我只感到憤怒。
為了阻止社會製造公投,將視線轉向「有人利用漏洞」,而對「公投」一詞隻字不提。我講左好多次,呢個「辭職再補選」的技倆係一把雙面刃,同樣有機會傷到自己,只是只有泛民參加而已。既然有風險都要做,原因只係要搞一個「變相公投」。
.......

憤怒是好事,證明有heart。正如我看了某這報紙將所有責任歸咎於林局長,然後又另借文章說政府及中央認為是團體工作,不應將矛頭指向他而要保他之類的報道,我都很憤怒

從我未踏足社會之前,我已認為政府推出既政策唔受市民(就算至少小數都有)歡迎,或者有d地方做得唔好,當然首長或者係負責既官員是有責任,絕對唔係一個人的問題。

改變了我政治取態的正正是「為反而反」(我認為),或者見董就倒的情況,想當年我亦是在選舉投票給民主黨的,後來就算唔投佢地,亦都係投一d明知無勝算但又中間路線的人/黨

今次報道正正很明顯是報紙認同事件唔係林局長一人的責任,但仍然將矛頭指向佢要求佢落台,再外加一些文章解釋「佢死唔去的,因為有人攬」,意圖製造一個讓讀者更不恥林局長唔辭職既感覺,鼓起更大反動力

當然,這是本身報紙的取態,我是理解的


back返去您講果樣野,我一直都認為是有「和而不同」的存在,而公投或所謂公投一事上,我本就不贊成;而您贊成有公投樹制呢個concept,自然是有根本不同
[ 本文被科高在2011-07-06 11:14重新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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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5  發表于: 2011-07-06
補充一點

講真,如果個個都像您一樣深思熟慮且有自己想法的,就算立場不同亦是我所樂目,將來在更多事上有共識亦是旨日可待

我出去踢波了
離線O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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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6  發表于: 2011-07-06
引用第54樓科高2011-07-06 11:08發表的“”:
憤怒是好事,正如我看了某這報紙將所有責任歸咎於林局長,然後又另借文章說政府及中央認為是團體工作,不應將矛頭指向他而要保他之類的報道,我都很憤怒
從我未踏足社會之前,我已認為政府推出既政策唔受市民(就算至少小數都有)歡迎,或者有d地方做得唔好,當然首長或者係負責既官員是有責任,絕對唔係一個人的問題。
.......



我也不認同林局長有大問題,只係仕途的確令人迷失。觀乎他回應大律師公會的用詞,又既定某一類人必然的「為反而反」,便覺可恨可憐又可悲。但他作為問責局長,不被問責又似乎係「其身不正」wor ﹗

至於漏洞嗎...直到目前為止,我都睇唔到你有一個充分的理據說明補選機制有漏洞 (例如違憲),事實上只是你個人情感上的不認同而已,更似乎認同替補機制是有不足的。如果說理,可以拎理據出黎,真理愈辯愈明;要不就係要鬥大聲,但就唔可以輸打贏要,話人地激進、對人唔對事之類 la...
[ 本文被liuming在2011-07-06 13:59重新編輯 ]
離線g3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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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7  發表于: 2011-07-06
潘小濤 都市博客 梁議員,今日阻住你邀功, 唔好意思呀!

不思己過,反搶先邀功;有難時,率先對政府官員落井下石,這又豈是無恥所能形容!特區政府與此人為伍,豈能不沉淪?

這個「替補機制」,並非改變了香港行之有效的選舉制度那麼簡單,同時也是一面鏡子,照出忠奸善惡。林瑞麟局長固然成為眾矢之的,他的嘴臉之令人厭惡,除了當年被中共喉舌日以繼夜妖魔化的江青、「六四」屠城的李鵬及袁木、廿三條時的「掃把頭」葉劉淑儀,本已無其出右者。想不到,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領風騷數年,林公公還沒完全被「打殘」,梁美芬就主動「替補」了!

在唐英年宣布押後二讀替補機制後不足一小時,梁美芬的團隊便在西九龍,即她的選區,派發「邀功」傳單,宣布此消息:「政府押後替補機制的表決,作兩個月諮詢」!傳單內容:「政府亦沒有為替補機制進行公眾諮詢,聽取民意,故本人不支持政府早前處理替補機制的手法,所以在7月4日與唐英年司長會面時,本人已要求押後替補機制方案的表決,作全面諮詢。」

真是極品!草案的始作俑者正是梁美芬!「五區總辭、變相公投」後,梁美芬提出私人草案,要求立法禁止辭職補選的做法。林瑞麟應她的要求,推出這條惡法的草案。雖然草案跟梁美芬的初衷有出入(梁說是「截然不同」),但過去一個多月,妳梁美芬可曾斬釘截鐵的公開反對過這條惡法,甚至表明不撤回、不修訂就投反對票的堅決態度?可曾公開要求押後表決、怒批政府的拙劣手法?

你不僅沒有這樣做,當吳靄儀動議撤回草案,你還投票反對!你又曾發言說:「政府今次提出的建議能夠有效防止議員濫用選舉制度,減少市民的不滿。」當22萬市民冒着烈日走上街頭怒吼,妳在哪反對呀?!當泛民議員在立法會集體離場抗議、吳靄儀呼籲在座議員不要同流合污,梁美芬還激動地說,「同流合污」是嚴重指控,「我對他們的用字嚴正抗議!」

為了堵塞「漏洞」,梁美芬又「極品地」將責任推給選民:「選民應該知道自己投票給甚麼人,那些人會否中途辭職?如果他辭職玩嘢(無故生事),那些選民跟他一起受懲罰,我認為也是說得通的。」

言下之意,選民被奪投票權是咎由自取。這是甚麼邏輯呀!如果此說成立,那麼,董建華當年腳痛落台,投票給他的選委會替我們把關不嚴,是否也應該向港人謝罪,罰他們永遠不能做選委會!

梁美芬不僅是「遞補機制」的始作俑者,其間的言行跟「邀功單張」所講的相去十萬八千里。政府被逼轉軚了,妳卻走出來,稱自己早就反對,早就不滿,這不是睜眼撒謊、顛倒黑白嗎?不思己過,反搶先邀功;有難時,率先對政府官員落井下石,這又豈是無恥所能形容!特區政府與此人為伍,豈能不沉淪?這兩天網上對梁美芬鋪天蓋地的批評,又豈是偶然!

不過,妳雖對我不仁(想奪走我的投票權),我倒不想不義,為寫下這篇文章向妳說聲對不起:「梁議員,今日阻住妳邀功,唔好意思呀!」

潘小濤 (逢星期三見報)
商台節目主持,
中國問題專家。
stpoon69@hotmail.com

http://www.metrohk.com.hk/index.php?cmd=detail&id=165034

小濤
離線victora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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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8  發表于: 2011-07-06
引用第54樓科高2011-07-06 11:08發表的“”:
改變了我政治取態的正正是「為反而反」(我認為),或者見董就倒的情況,想當年我亦是在選舉投票給民主黨的,後來就算唔投佢地,亦都係投一d明知無勝算但又中間路線的人/黨
.......

呢點我非常認同

其實我好少支持民陣
不過今次真係佢地幫我地阻止左林公公亂來
離線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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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9  發表于: 2011-07-06
引用第57樓g3rMan2011-07-06 15:38發表的“”:
潘小濤 都市博客 梁議員,今日阻住你邀功, 唔好意思呀!
不思己過,反搶先邀功;有難時,率先對政府官員落井下石,這又豈是無恥所能形容!特區政府與此人為伍,豈能不沉淪?
這個「替補機制」,並非改變了香港行之有效的選舉制度那麼簡單,同時也是一面鏡子,照出忠奸善惡。林瑞麟局長固然成為眾矢之的,他的嘴臉之令人厭惡,除了當年被中共喉舌日以繼夜妖魔化的江青、「六四」屠城的李鵬及袁木、廿三條時的「掃把頭」葉劉淑儀,本已無其出右者。想不到,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領風騷數年,林公公還沒完全被「打殘」,梁美芬就主動「替補」了!
.......

小濤真係好正..做dj真係浪費左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