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危機管理委員會已成立 如遇騷亂暴力等或押後區選
2019-10-24 HKT 15:55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表示,當局已經成立「2019年區議會一般選舉危機管理委員會」,由選管會主席擔任委員會主席,核心委員包括選管會委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總選舉事務主任、民政事務局及律政司代表等。委員會會向選管會提供意見,如選管會認同委員會的評估,認為相當可能發生騷亂、公開暴力或任何危害公眾健康或安全的事故,會向行政長官建議,押後整場選舉的投票或點票。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向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交代今年區議會選舉應變計劃。根據《區議會條例》及《選舉管理委員會規例》,如果區議會選舉、投票或點票期間,相當可能發生騷亂、公開暴力或任何危害公眾健康及安全的事故、或出現實質不正常情況,或者熱帶氣旋和其他惡劣天氣情況,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或投票站主任可以押後選舉、投票或點票。
投票可押後至投票日當天較後時間或押後最多14日,而一貫做法會押後投票至下一個星期日,並於原本投票日中止投票的同一時間,恢復投票,如果可於在同一投票日恢復投票,投票時間會調整或延長,但考慮到選民安全和方便等因素,經調整或延長的投票時間不應超逾午夜12時,意味如果押後選舉的時數超過1.5小時,就應該於另一日恢復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