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家誠判入獄6年上週被裁定洗黑錢罪成的英冠球會伯明翰前班主楊家誠,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6年。
警方對判決感到鼓舞,認為刑期合理,不排除有更多人牽涉案件,如有證據不會放棄調查。
法官指,被告楊家誠長時間利用5個銀行戶口,跨境洗黑錢,涉及7.2億元,金額龐大,而且在庭上仍有所隱瞞,考慮到沒有證據指,楊知道黑錢性質,
故量刑以每項控罪入獄6年為起點,考慮他有公益捐款,判被告入獄6年,5項洗黑錢控罪判刑同期執行,並將於下月處理充公令。
現年54歲的楊家誠被控於2001至2007年間,利用父親及自己名下的5個銀行戶口洗黑錢,涉及金額達7.2億元,
楊家誠否認指控,稱存款是他炒股、投資物業、賭博所得。但法官游德康指,楊家誠的供詞自我矛盾,是不可信證人。
楊家誠原本名不經傳,他在2008年收購《成報》,2009年,楊家誠又豪擲10億港元,收購當時英超球會伯明翰,因而聲名大噪。
楊家誠中五畢業後做理髮學徒,向外聲稱透過炒股票和投資澳門賭業而致富。
案件審訊期間,有英國伯明翰球迷組成「Delay No More」群組,要求楊想盡快出售球會股權,有伯明翰球迷專程從英國來港聽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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