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裸照風波男主角陳冠希,至今未見回港,相信有人擔心愈挖愈臭。消息稱,陳冠希曾通過律師與警方「談判」,要求人身保護及入住俗稱「安全屋」才肯回港,另又要以證人身分提供資料。警方經考慮認為他人身安全受威脅必定提供保護,但是否同意他以證人身分助查仍未答允,令事件膠覑。
陳冠希在疑似藝人裸照風波中成為眾矢之的,近日盛傳他大打「同情牌」,希望博取外界支持,為其回港解畫鋪路。消息稱,飽受網民炮轟至體無完膚的陳冠希,擔心返港後安全受威脅,早前通過律師與警方接觸,向警方尋求保護,提出返港三大要求,包括以證人身分助查,而非「受查」對象,另要警方提供二十四小時貼身保護以及入住保安嚴密的「安全屋」。
24小時貼身保護 住「安全屋」
據悉,警方對陳冠希所提要求曾作研究,倘對方感人身安全受威脅,警方會派員作二十四小時保護,但他要求以「證人」身分提供資料及入住「安全屋」,警方則有保留,需再作進一考慮。
消息又稱,警方基於陳在案發後避走外國,留下重重疑團未解,案件背後「真相」未明,不可能貿然對任何助查者「定性」。目前,警方仍相信事件可能並非單純「惡作劇」,不排除有人另有目的,甚至可能涉及「敲詐」成分。此外,在疑似藝人裸照公開後,由於有傳有人發出「江湖追殺令」,對陳冠希處境不利,這亦為警方追查原因。
陳疑收藏問題資料電腦
現時,警方仍急於尋找陳冠希報稱遺失資料的一部粉紅色手提電腦。據稱,陳冠希離港時有帶同該部電腦避走美國 ,這部電腦可能成為案中關鍵,警方亦不排除陳冠希除了電腦儲存涉案資料及相片外,可能尚存有其他照片及影帶,照片數量可能不只警方所掌握的一千三百多張,涉及女子亦可能尚有其他娛樂圈內外人士,警方急欲陳冠希親自交代,以及追查他是否尚有其他渠道「被人盜取」照片。
另外,陳冠希遲遲未回港,除擔心個人安全外,有傳他擔心負上刑責,遭警方檢控。一名熟悉陳的人士說:「陳最怕助查變被查,警方愈挖愈臭,不能收科。」警方早前曾揚言不會放過裸照網上大放送的源頭,以及拍攝這些照片時女主角當時狀況,了解被拍者是出於自願或是受到脅逼。
警查受害者是否自願
他續稱,事件曝光後,牽涉多名女性,她們精神受到影響之餘,有的損失大批電影及廣告合約,陳冠希一旦返港,照中多名女主角中,可能會提出民事索償,追討陳沒有好好保管照片的責任與承諾,屆時陳要面對巨額賠償。他說,事件已令陳冠希形象直插谷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