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53樓freezefox於2008-02-22 15:15發表的“”:
我好認同你既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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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世界係一個 virtual world,任何人都可以隱藏自己真正身份,做任何事情都不需負上任何責任。
係呢個世界完全無皇管,不受地域限制,係一個國家犯法既事情,你可以轉個彎去另一個法律不同既國家度做,就完全不受限制。
而最恐怖既就係呢個世界好易被「有心人」利用,達到某些目的。
今次事件,所謂既「奇拿」,無論佢係一個「有心」既組織定係一個無聊人(我傾向相信係前者),就係利用網絡世界既特性,將整件事既效果放到最大,對某些集團/人物報復、私下制裁,視警方如無物,視法律如無物,確實令人心寒。
而今次輸家包括﹕
- 完全不明網絡運作既警方輸得一敗塗地
- 進退失據、處理不當既娛樂公司及旗下商品(藝人)輸得一敗塗地
- 被人利用完還高呼「奇拿萬歲」既網民更加輸得一敗塗地
而今次贏家包括﹕
- 多日頭條,銷量大增,仲出埋號外既傳媒
- 利用網絡成功打擊某集團既「奇拿」(可能同上面係同一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