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FIFA 的《足球競賽規則》(Law 12:犯規與不當行為),阻擋守門員的行為可能構成犯規,具體取決於動作的方式和影響。以下是幾種常見情況及其處理方式:
⚽ 守門員被阻擋的常見犯規類型
• 阻擋視線(Obstructing the goalkeeper’s vision)
如果球員故意站在守門員前方,阻擋其視線,尤其在定位球(如角球或自由球)時,可能被視為「干擾比賽」或「不當行為」,裁判可判罰直接自由球或間接自由球。
• 身體接觸(Physical contact)
若球員與守門員有身體接觸,例如推擠、拉扯或跳撞,則屬於直接犯規,可判罰直接自由球或點球,視情況可能給予黃牌或紅牌。
• 干擾守門員發球(Interfering with goalkeeper’s release)
當守門員持球準備發球時,若有球員靠近並干擾其動作,屬於犯規行為,裁判可判罰間接自由球,甚至警告球員。
• 不當行為(Unsporting behavior)
若球員持續以挑釁、誇張動作(如舉手、移動位置)干擾守門員,可能被視為不當行為,裁判可口頭警告或出示黃牌。
可能因為某種時代原因或者乜野唔吹, 實在唔清楚, 我仲留係肥度既時代, 最多去到2012,
完全諗唔明, 阿仙奴點解郁晒去擋龍, 撞龍都唔吹,
曼X 今個星期果球就算, 佢地咁多年黎都係有優代, 唔想理佢,
但係阿仙奴今年第2,3次咁樣明目張膽咁講到明係去擋, lon 龍, 就係唔俾個龍出黎,咁以上條條例係寫黎為乜?? 裝飾用既?? 寫黎講下就算??
[ 此帖被dolphindt在2025-09-29 15:06重新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