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537閱讀
  • 99回復

本港女導遊 惡 行 片 段 熱 爆 全 國 [復制鏈接]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離線三郎
發帖
132590
好友元
6533
閱讀權限
132605
貢獻值
5
只看該作者 90  發表于: 2010-07-21
引用第89樓jimmy2010-07-21 17:51發表的“”:
佢地做乜要警告曾班子呀?乜香港係曾班子既咩?? [表情]

意思可能係中共唔係曾蔭權想像中甘支持佢囉
離線freezefox
發帖
160022
好友元
326022
閱讀權限
259664
貢獻值
13
只看該作者 91  發表于: 2010-07-21
引用第87樓國球旗2010-07-21 15:38發表的“”:
阿珍非害群之馬,該檢討「害馬之群」
香港女導遊威嚇旅客購物的片段在內地熱播,國家旅遊局發出赴港旅遊服務警示,香港旅遊界像是做了虧心事似的,又開集思會,又說要嚴懲「惡導遊阿珍」,指她是「害群之馬」。而阿珍也被嚇得至今不敢現身。
然而,且問一句:這種導遊逼旅客購物的事件,有沒有在其他地區來港的旅遊團中出現?而為甚麼在大陸來港的旅遊團中一再發生?事情的真相很清楚:阿珍不是害群之馬,相反,是她與許多肇事的旅行社及導遊,接待了一批批「害馬之群」。
.......




喂!喂!喂!咪住先,呢篇文好有問題。我想攪清楚,究竟係:


1. 絕大部份的低團費旅遊團,都有提及團友必須購物,有的還申明每人必須購物 3,000港元或以上。

定係:

2. 這些團友自知理虧。因此,這個團費只有一千多人民幣的旅遊團,即使沒有明文規定必須消費多少錢,事實上他們都是知道這種潛規則的。



明文規定就係明文規定。若然真係「絕大部份」既低價團都係明文規定要購,咁就肯定買唔足野既人有罰則或其他補償。唔會無既。但潛規則即係點先?潛規則即係無明文規定!咁去邊到搵個規則出黎,邊個定個規則。要買野買幾多錢先叫達標先?呢D 野都有得「潛」?


又話絕大部份有明文規定,但轉頭又話呢D 其實係潛規則,我覺得呢篇文有D 夾硬黎喎。


YFF 已死!!這是 Fantrax 的新時代!!
離線國球旗
發帖
206084
好友元
125
閱讀權限
206084
貢獻值
13
只看該作者 92  發表于: 2010-07-21
新聞區應該要有正反兩面既意見同睇法,咁樣睇一件事至可以全面少少。

一面倒話業界錯錯錯並唔反映事件既全部,當然我都唔係完全支持呢篇社論既觀點,但佢由消費者責任既角度去分析,都唔應該否定晒佢既疑問丫.....
離線JohnnyLi
發帖
3370
好友元
1415
閱讀權限
3370
貢獻值
0
只看該作者 93  發表于: 2010-07-22
阿珍首開腔﹕為餐飯 我已崩潰
(明報)2010年7月22日 星期四 05:10

【明報專訊】香港女導遊「阿珍」李巧珍謾罵內地旅行團片段,在全國電視台轉載熱播後,國家旅遊局   首發遊港服務警示,同行斥她是業界之恥,有輿論甚至稱她「魔鬼導遊」。一直失去聯絡的阿珍,昨首度開腔表示已為此事而精神崩潰﹕「為了食餐飯,很小的事,已變成一個公眾人物,我承受不到這個壓力!」

事件另一主人翁、即當天偷拍阿珍狂罵團友7分鐘,然後以「東方之子9」之名將片段上載「土豆網」的王先生則承認,他們參加的4日3夜港澳團,團費僅需610元人民幣,全團53人在港逗留1天半,合共消費了40多萬元,即平均每人約花了7500元,主要購買黃金珠寶。

「我承受不到這個壓力」

負責接待王先生這團人的金凱國際旅遊,上周五表明今後「永不錄用」阿珍後,李巧珍一直「失蹤」並離開香港。本報昨終聯絡上她,得悉她剛返港,她首度開腔對事件感到很困擾﹕「我的精神已經崩潰了,我現在無辦法可企出來,我亦無辦法講到任何口野,因為我的情緒一直不能穩定……這樣的事件發生後,所有傳媒報道我,我只是一個……為了食餐飯,很小的事,已變成公眾人物,我承受不到這個壓力,我已經辦不到了。」她以帶有內地口音的廣東話語氣平靜向記者說。

李巧珍說,已收到旅議會的信件,會在限期內回信交代,但暫不知是否需要與議會會面;對於接待內地低價團的問題,她一概不回應,「這件事自然有公布的一天,我現在不適宜講任何說話,因為我心情好激動,我精神非常差,不希望再講任何說話,造成什麼影響……我希望你們在這段時間,給我休息一下,好不好?」

旅遊業議會   主席胡兆英昨表示,尚未聯絡上李巧珍,7月19日已向她發信,要求在14日內就事件作解釋,但至今仍未收回覆,會繼續聯絡。

偷拍李巧珍在旅遊巴上大罵團友的安徽商人王先生,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他今年3月參加4日3夜港澳旅遊團來港,團費610元人民幣,來之前已知是購物團,全團53人由合肥乘火車到東莞,再坐大巴經深圳   來港,每人到港後還向導遊交了1000多元,包括司機小費等。

團友﹕團費610元 首日花費20萬

第1天到海洋公園   玩了3小時後,導遊李巧珍便帶他們到珠寶店購物,全團花費約20萬元。翌日,阿珍帶他們到珠寶店前,要求各人必須花3000元購物,但他們同車的24人「男子組」只花了萬多元,另一車「女子組」團友卻花了10多萬元,阿珍其後為此大罵一場。

他說,男士對珠寶興趣不大,也是正常。「(我)不是要想省錢,其實大陸這邊的人生活水平也提高了,既然出門去玩,就是去消費,到香港去買東西的,如果你帶一種強行消費的心理,那消費者就不舒服。」

對於負責接待的金凱國際旅遊承諾邀請他們免費來港再玩一次,他表示要與其他團友商量,但希望香港對內地旅客不能再發生類似事件,「玩得開心的話,我每年都可以去,每年度假帶小孩、老婆、朋友去」。金凱回應說,沒規定旅客消費,並指首天行程應沒購物安排。

阿珍蒲頭了
離線Valencia25
發帖
22686
好友元
10234
閱讀權限
22751
貢獻值
0
只看該作者 94  發表于: 2010-07-22
引用第93樓121382010-07-22 12:51發表的“”:
阿珍首開腔﹕為餐飯 我已崩潰
(明報)2010年7月22日 星期四 05:10
【明報專訊】香港女導遊「阿珍」李巧珍謾罵內地旅行團片段,在全國電視台轉載熱播後,國家旅遊局   首發遊港服務警示,同行斥她是業界之恥,有輿論甚至稱她「魔鬼導遊」。一直失去聯絡的阿珍,昨首度開腔表示已為此事而精神崩潰﹕「為了食餐飯,很小的事,已變成一個公眾人物,我承受不到這個壓力!」
.......

為餐飯
發帖
23720
好友元
64366
閱讀權限
23720
貢獻值
1
只看該作者 95  發表于: 2010-07-23
導遊總工會 同情阿珍
導遊「阿珍」謾罵旅客強迫購物事件令本地導遊界受千夫所指,香港導遊總工會昨稱責任不應盡歸阿珍,因為有關做法為旅行社默許。該工會又聲稱,○六年曾與四十多間旅行社達成協議,每名團友每日應向導遊繳付五十元服務費,並取消導遊向旅社買位做法,但至今協議已名存實亡,導遊僅剩佣金作收入來源,業界應該檢討制度免事件再次發生。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指承諾會探討導遊收入來源的問題。

服務費協議名存實亡

香港導遊總工會昨晚召開大會商討今次「阿珍事件」,約二百人出席。香港導遊總工會理事長黃嘉毅稱,事件發生後惹來社會很大回響,但導遊阿珍為生計而逼團友購物,並非她一個人的過錯,旅行社方面亦有責任,因為○六年與旅社商討的制度已名存實亡。

胡兆英則回應指旅行社及阿珍同樣有責任,正調查此宗事件,又指已成立專組探討現行制度,並會探討導遊的收入問題。
蘇小莉不滿田北俊指大多數導遊是新移民,是自己人呃自己人。

會上,擁有七至八年本地帶團經驗的導遊蘇小莉批評,旅遊發展局主席田北俊早前形容事件是新移民導遊「自己人呃自己人」,有歧視新移民做導遊之嫌,感到非常不滿。另外,亦有導遊聲稱,帶內地團有很多辛酸,要處理很多秩序問題,並非如外界想像般容易,覺得「阿珍」其實亦很慘,事件曝光後被迫要「匿埋」。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00723/00176_034.html
離線三郎
發帖
132590
好友元
6533
閱讀權限
132605
貢獻值
5
只看該作者 96  發表于: 2010-07-27
離線可可粉
發帖
58111
好友元
352529
閱讀權限
58230
貢獻值
0
只看該作者 97  發表于: 2010-07-27
引用第93樓121382010-07-22 12:51發表的“”:
阿珍首開腔﹕為餐飯 我已崩潰
(明報)2010年7月22日 星期四 05:10
【明報專訊】香港女導遊「阿珍」李巧珍謾罵內地旅行團片段,在全國電視台轉載熱播後,國家旅遊局   首發遊港服務警示,同行斥她是業界之恥,有輿論甚至稱她「魔鬼導遊」。一直失去聯絡的阿珍,昨首度開腔表示已為此事而精神崩潰﹕「為了食餐飯,很小的事,已變成一個公眾人物,我承受不到這個壓力!」
.......

破壞哂旅遊形象
離線Gabriel
發帖
28309
好友元
30039
閱讀權限
28309
貢獻值
0
只看該作者 98  發表于: 2010-07-28
我覺得佢唔應該再從事呢一行
離線seattleqoo
發帖
19406
好友元
30105
閱讀權限
19406
貢獻值
1
只看該作者 99  發表于: 2010-07-28
我成日諗起少林足球裡面三師兄打比阿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