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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力亞 2017-08-17 05:06

重奪公民廣場案刑期覆核宣判,判處黃之鋒入獄半年、羅冠聰入獄8個月、周永康入獄7個月



佔領運動事隔將近3年,「雙學三子」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秘書長黃之鋒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面臨政治清算,律政司就3人號召群眾重奪公民廣場案件申請刑期覆核,今午將有裁決。《紐約時報》在社評形容,法庭一旦判處雙學三子成為首批入獄的政治犯,會是香港歷史的分水嶺。黃之鋒稱按反新界東北發展案結果,已為入獄做好心理準備,在判刑前夕,他寄語香港人勿做活在強權底下、苟且偷生的順民,「既然入去要坐監嗰班後生仔都未放棄,香港人何必要喺此刻放棄?」 

記者 鄭啟源

黃之鋒昨出席商業電台訪問時,承認當審訊期間法官說「奪」字有暴力意思,口號字眼有「奪」字就是暴力,當刻已覺得案件不樂觀。他稱前日宣判的反新界東北發展案,原訟庭及上訴庭法官的法律觀點完全不同,在更嚴謹的上訴庭,無論東北案及重奪公民廣場案,法官都強調要阻嚇同類事件發生,要重新了解香港司法制度,抗爭者在寒冬之中如何適應,「我都已經有心理準備係會即時監禁,刑期亦會同東北案判13個月有得揮」。
黃稱東北案被告判囚超過一年出乎他意料,除東北案及重奪公民廣場案,他預期未來審理的反釋法示威案及旺角衝突案,將有越來越多年輕人被送入監倉,香港人要重新理解,面對威權政府體制,在體制內外對年輕人進行全面封殺,應如何應對。「後生仔想喺體制內作改變,主張港獨就唔准選,主張公民抗命就踢出立法會。想喺體制外推動改變,判囚就數以年計。(政權)係想香港呢代年輕人點?入體制你就DQ,出返嚟用非暴力抗爭都唔畀,任何抗命都同暴動扯上關係」。


整代年輕人只要對社會公義有抱負都面臨被清洗,黃之鋒指,此刻自己也沒有完整綱領應對,但他認為關鍵是港人如何做抉擇,「選擇做挺直腰板堂堂正正公民,定係活喺強權底下、苟且偷生順民。作為一個聽日都要入去坐抗爭者,只希望寄語香港人一句,既然入去要坐監嗰班後生仔都未放棄,香港人何必要喺此刻放棄?」
黃昨晚出席聲援東北案集會,強調為參與雨傘運動感到光榮,慶幸參與民主運動洪流,繼續呼籲港人不要放棄,「當我哋幾攰都撐下去,你哋可唔可以喺監獄外撐落去?」就算今天被判監,他仍期望出獄後會見到有希望的香港,自己在牢獄中亦會支持民主陣營力挽狂瀾,守住香港。
羅冠聰亦有出席集會,他說:「我可唔可以同大家做個打賭,當我哋被收監時,你哋可唔可以喺監獄外代我哋抗爭?」他指民主運動是前仆後繼,運動可藉所有人的力量走得更遠,「無論高牆有幾高,所遮擋陰影有幾大,但耀眼太陽唔會熄滅」。

雙學三子案的裁決結果亦受國際關注。美國《紐約時報》前日刊登題為〈Three Young Voices Versus a Superpower〉(三把年輕聲音對一個強權)的社評,指出法庭一旦判處雙學三子成為首批入獄的政治犯,不僅會是香港現代史的分水嶺,更將引發更多人們對中國治港意圖的警號。
文章指出,20年前當香港主權從英國移交到北京政府手上,曾希望這片享有西方自由的前殖民地可以逐步影響奉行威權主義的內地政府,但事實卻相反。原享有司法獨立的香港法院,正面對壓迫趨向成為中共的工具;一國兩制的承諾,亦在一國一制的政治現實中讓路。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70817/57090496

羅力亞 2017-08-17 05:08

Numberson 2017-08-17 09:43

freezefox 2017-08-17 09:54
律政司變質變到咁………


再唔係守護法紀,而係變成政治打手…………

羅力亞 2017-08-17 11:50
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常委羅冠聰及前秘書長周永康,一四年九月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去年被裁定非法集會等罪名成立,判社會服務令或緩刑,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要求高等法院改判監禁,案件下午宣判。

黃之鋒昨日表示,已經有心理準備要即時監禁,估計判囚年期,與反新界東北發展撥款被告相若。

羅力亞 2017-08-17 14:45
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於2014年號召重奪公民廣場,掀起佔領運動序幕,事後3人分別被裁定非法集結,及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判罰社會服務令及緩刑。律政司不服刑期過輕,向上訴庭要求將3人即時收監。案件將於今午2時半宣判。

過百名中外媒體記者早於下午1時許已抵達高等法院,現場亦有過百名市民到場聲援三子,將法院大堂擠得水泄不通。岑敖暉、林淳軒、梁麗幗、張秀賢、葉寶琳、姚松炎、郭家麒、葉建源、陳志全、梁國雄、毛孟靜、梁家傑及劉小麗等人陸續抵達法庭,眾人在地面大堂集合。
現場示威者大叫「政治檢控可恥,公民抗命,無畏無懼,我要真普選」,又高呼「我們都是黃之鋒,我們都是羅冠聰,我們都是周永康,我們都是香港人」。
羅冠聰是三名被告中最早抵達法院的一人,逾百名支持者在法院地面樓層陪伴他,羅與支持者逐一擁抱道別,「加油」、「撐住」之聲不絕,羅又與學運戰友互相鼓勵。到岑敖暉與羅冠聰相擁時,均哭成淚人。黃之鋒稍後亦抵達法庭。
本案由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法官潘兆初及彭偉昌審理,他們曾於本周一重判反對東北撥款案13人入獄8至13個月。
黃之鋒及羅冠聰已分別完成80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而周永康被判入獄3周,緩刑1年,緩刑期亦已屆滿。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早前於聆訊中揚言重奪公民廣場中的「奪」字已有暴力意味,明言根據以往非法集結案例,案情若涉暴力,被告均要收監。根據法例,如他們最終被判入獄超過3個月,未來5年均不能參選,包括立法會補選。

freezefox 2017-08-17 15:06
重奪公民廣場中的「奪」字已有暴力意味





以言入罪

羅力亞 2017-08-17 15:15
律政司早前就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提出覆核刑期,高等法院下午宣判。三名被告,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常委羅冠聰及前秘書長周永康,坐在犯人欄等候聽取判刑。法官在庭上表示,昨晚收到黃之鋒及羅冠聰的代表律師,傳真給法庭的信件,要求法庭考慮信件內容,但未有披露信件內容。法官宣佈休庭約十分鐘,讓被告的代表律師尋求當事人進一步指示。黃之鋒代表律師在重新開庭後,請求再給五分鐘尋求指示,現時再度休庭。

fong711 2017-08-17 15:31
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指,代表黃之鋒的律師行於昨晚傳真了一封信予法庭,他詢問是否希望將信件列入考慮判刑之內,又指若申請獲批,案件需重新公開聆訊。

代表黃之鋒的大律師石書銘指,經過兩次休庭,得到清晰指示,望撤回信件。楊振權批評不恰當,為法庭造成困擾,現需時再作判刑,半小時後再開庭宣判。

羅力亞 2017-08-17 15:46
律政司早前就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提出覆核刑期,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常委羅冠聰及前秘書長周永康,下午到高等法院聽取判決。法庭原定下午兩時半開庭宣布裁決,但聆訊開始時,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指,昨天晚上近十一時收到黃之鋒代表律師,傳真信件給法庭,要求法庭考慮信件的內容,但未有披露信件內容,法庭兩度休庭,期間代表黃之鋒的大律師石書銘索取指示,並向法庭表示會撤回信件。楊振權再宣布休庭,在下午三時五十分左右宣布正式裁決。

廢托 2017-08-17 16:29
**黃之鋒 - 改判監禁6個月
**羅冠聰 - 改判監禁8個月
**周永康 - 改判監禁7個月


羅力亞 2017-08-17 16:33
律政司早前就一四年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提出覆核刑期,高等法院下午改判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常委羅冠聰及前秘書長周永康,非法集會等罪名需要即時監禁,其中黃之鋒判囚六個月,周永康判囚七個月,羅冠聰判囚八個月。判案書有六十四頁。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裁決時說,考慮到被告情況、犯案動機等因素,加上法庭要判具阻嚇性刑罰,阻嚇有人以行使集結權利為名,肆意犯罪,但由於今次覆核由律政司提出,而且黃之鋒和羅冠聰已服完社會服務令,兩人可扣減兩個月刑期,周永康可扣減一個月。

法庭原定下午兩時半開庭宣布裁決,但聆訊開始時,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說,昨晚近十一時收到黃之鋒代表律師,傳真信件給法庭,要求法庭考慮信件的內容,但未有披露信件內容,法庭三度休庭,期間代表黃之鋒的大律師石書銘索取指示,並向法庭表示會撤回信件。

羅力亞 2017-08-17 16:37
雙學三子改判入獄 黃之鋒囚半年 羅冠聰囚8個月 周永康囚7個月 聞判冷靜向女友微笑 (16:23)



雙學三子2014年衝擊「公民廣場」案覆核今日判刑。當年時任學運領袖的黃之鋒,還有學聯時任秘書長周永康和常委羅冠聰,去年被裁定非法集會等罪名成立,分別被判社會服務令及緩刑,律政司針對刑期提出覆核,上訴庭今宣判時指考慮各種因素後,判處黃之鋒入獄半年、羅冠聰入獄8個月、周永康入獄7個月。3人聞判後表現平靜,黃之鋒及羅冠聰均分別向女友微笑示意。
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指出,判案書有64頁,故不會詳細讀出判案理由。他指經過考慮相關條例、最高刑罰、3名答辯人的情況及動機等,認為判刑要阻嚇示威者以集會行使嚴重暴力或煽動他人行使暴力,指出黃之鋒及周永康的量刑起點為8個月,羅冠聰則為10個月;而因本案是由律政司提出覆核,3人獲減刑1個月,黃及羅已完成社會服務令,故再獲減刑1個月。
3人下午步入高院聽取判決前,先會見傳媒,他們表示對判刑感到悲觀,但指無悔參與重奪公民廣場及佔領運動。開庭後法官指昨晚收到代表黃之鋒的律師行交予法庭一封信,望法庭考慮信中內容,因或涉重新處理整個聆訊,故休庭處理,惟重新開庭後黃之鋒一方決定撤回信件。
根據《立法會條例》,任何人士因任何罪行被判刑期超逾3個月,立法會選舉在其被定罪的日期後5年內舉行,都喪失在選舉中參選及當選的資格。換言之,羅冠聰、黃之鋒和周永康都不能參加2020年立法會選舉。

https://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70817/s00001/1502934884818

icemanbergkamp 2017-08-17 16:47


依家真係愈來愈連新聞都唔想睇....

迪神 2017-08-17 16:55
未選先DQ,睇得好長遠

太伊 2017-08-17 17:01
香港一路好走

羅力亞 2017-08-17 17:05
freezefox:重奪公民廣場中的「奪」字已有暴力意味
....... (2017-08-17 15:06) 

雲海 陳雲海 政府話「奪」字已經係暴力!咁以後運動會唔好話「奪冠」!

滅羅 2017-08-17 19:13
快快手手將香港變到無價值啦
成個立法會都係建制就最好,用爆個庫房

yeah

羅力亞 2017-08-17 19:58
判辭指案件涉暴力 法官潘兆初:3人僭越法律界線,非因示威被定罪判刑 (19:42)



雙學三子2014年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公民廣場)案覆核今日判刑,時任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和常委羅冠聰被上訴庭判監6至8個月。上訴庭法官潘兆初表示,本案情節嚴重,3人不能指法庭的判刑壓縮他們依法示威、集會或言論自由的空間,另一名法官彭偉昌則指,「不動手打人就是非暴力」的說法不成立。

上訴庭法官潘兆初在判辭中指出,本案的犯罪情節明顯是嚴重,涉及暴力和規模大的非法集結。
潘官強調,3名答辯人不能說他們是因示威或言論自由而被定罪和判刑,因為他們是因僭越了法律的界線,以嚴重違法的手段,自己強行非法進入或煽惑他人,當中包括年輕人及學生,強行非法進入他們在法律上沒有權力可進入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公民廣場),而干犯了非法集結或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潘官亦指出,3名答辯人不能說法庭對他們處以的刑罰,壓縮了他們可依法行使示威、集會或言論自由的空間。潘官強調只要3人是在法律的界線內行事,法律是會全面和充分地保障他們的示威、集會和言論自由,但一旦他們僭越了法律的界線而違法,法律的制裁並不是剝奪或打壓他們的示威、集會和言論自由,因法律從來絕不容許他們以違法的手段行使那些自由。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於判辭中補充指,對某個議題感受愈深,愈希望把自己的主張表達得透切,愈希望事情能取得進展,這完全可以理解。惟彭官強調,若有人在過程中,把由來已久並行之有效的法律視為妨礙表達意見自由的無理制約,在任意牴觸之餘還自我感覺良好,法庭是絕不容許過於寬鬆處理這種行為。
彭官指出,持這種態度的人不但在行為上犯法,而且在精神上也是藐視及凌駕法律,而在容易牽動大眾情緒的公共議題爭議中,這種態度一旦蔓延開去,導致主張不同的團體或陣營同樣以犯法的方式爭相表達立場,後果是對公眾秩序的進一步破壞。彭官強調,這情況的最終受害者會是言論及集會自由,因市民賴以安全及有效地行使這些權利的環境將不復存在。
彭官亦強調,「非暴力」應以常理理解,明知有人阻撓仍要執意進入某處,那必然會發生肢體衝突,如果參與衝擊的人比防守的人多,那麼防守的人所面對的人身安全威脅亦是真實和不能低估,所以認為不動手打人便是「非暴力」的說法,並不成立。

https://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70817/s00001/1502969064447


滅羅 2017-08-17 21:02
羅力亞:判辭指案件涉暴力 法官潘兆初:3人僭越法律界線,非因示威被定罪判刑 (19:42)
[圖片]
雙學三子2014年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公民廣場)案覆核今日判刑,時任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和常委羅冠聰被上訴庭判監6至8個月。上訴庭法官潘兆初表示,本案情節 .. (2017-08-17 19:58) 

佢地話點就點啦
最好7警之後全部無罪釋放

sheva 2017-08-17 21:56
fb 超多5毛

羅力亞 2017-08-18 02:16
路透社爆料:袁國強漠視下屬建議 堅持上訴三子判囚


律政司覆核參與重奪公民的3名學生領袖刑期,令3人被判處即時監禁6至8個月,事件引起外國傳媒關注。《路透社》晚上報導引述政府高層人士消息稱,當原訟法院判處3人社會服務令後,政府意向是不再提出上訴,不過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執意要推翻裁決提出刑期上訴。

律政司晚上發聲明否認提出刑期上訴是政治檢控,重申3人並非因為行使公民自由權利而被定罪,而是因為他們進行抗議時的行為觸犯法律,強調市民行使言論、示威、集會等自由和權利時,亦必須尊重法律,不應超越法律容許的界線。
聲明稱,律政司是依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1A及81B條提出刑期上訴,本港法院一直獨立、公正和專業地處理案件,今次判決亦是法庭根據於公平審訊中呈堂的證據和適用法律,作出獨立判決,又稱上訴庭今次頒佈的判決書釐清相關法律原則和量刑準則,能為日後同類案件提供指引。
律政司重申提出刑期上訴是純以法律角度理案件,否認有任何政治動機,對於社會批評今次檢控有政治目的或是政治迫害,是全無基礎的指控,並引述判決書稱示威者只要在法律界線內行事,法律會全面、充份保障他們的示威、集會和言論自由,一旦有人違法,法庭作出制裁亦不是剝奪或打壓,因為法律從不容許任何人以違法的手段來行使這些自由。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70817/57094796


icemanbergkamp 2017-08-18 03:52
各位朋友,大家聽到這段由諸位前學聯成員念出我的一些心裡想法時,我們三位年輕人已被宣判罪加一等,即時入獄。
不知道大家此刻的心情如何?是否傷心?難過?憤怒?還是低落?又會否如部份人因年輕人入獄而拍手稱賀?
低落的人,如果我們傷心,就請儘管傷心。因為,我相信我們的感受,都會是我們前路重要的領航指引,引領我們從七上八落的情緒中,突破思考的迷障,因他人的痛苦,而重新尋覓到自己的位置。我們或許感到無力或痛心,但請相信我,也請相信你自己及身邊的人,我們因他人付出而落的淚、生出的憤怒,是推動我們進步的最大的動力。因為,只要我們細心觀察,我們可能就會感受到,其實我們都想要進步,都想更完滿地幫助他人,令到香港,或這個世界,一點一滴地變得更加美好。

當下,不少朋友可能都會覺得法治頻危,司法獨立成疑,甚至對法官懷有恨意。這點,我絕不稱奇,甚至我在心裡也有罵過他們的言論狗屁不通,對真正的不公義視而不見。但在情緒過後,我明白,我心裡對他們是有更大的昐望,想像他們年輕時,是否也可能有過深重的責任感,認為他們要肩起法律的專業,擔起法治的領航者,為香港而作出貢獻。那麼今天,他們是否可以看見種種示威抗議浪聲不絕的根源,當在那裡?而他們,又可以在這個關頭承擔什麼的位置,令民主、自由、人權得以落實,法治得以保障?
我們很多人可能都對法官感到失望,但此際,我更希望與各位朋友分享我內心的一個想法:我們不會因為痛罵法官而令他們打從心底裡改變,當其他人放棄了他們的角色,或根本不認同我們提出來的願景,我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讓我們,擁有相近信念的人,變成一個更有愛、勇氣與憐憫之心的人。
當傷心、難過、憤怒、低落、憤怒纏身時,只有深刻的愛,能讓我們獲得解脫,人心不致擊潰。相反,我們更可以從中得力,成就我們蛻化成一個個更有創意、更有遠見、更有胸襟和視野的香港人。當我們能從中獲得力量,我們便可以使民主運動重新上路,以寬容的心,去包攬、說服及感動更多的人。
或許會有人問:有用嗎?被時代吞沒,有用嗎?「我沒有敵人」,有用嗎?世界崩壞得那麼快,有用嗎?我可以堅定的答你,絕對有用。
我們都渴求命運自主,成為一個自由的人。但是,人生在世,身不由己,我們從來都不由自主,為時代束縛、為歷史制限、為文化所囚。我們既無法選定在那個時代出生,也難以挑選我們要降生的地方或家庭。
就這樣,我這樣一個嬰兒,如同千千萬萬個其他的同代人,在一九九零年,八九民運後的一年,降生在香港,受著父母的關愛,成長於港英治下的最後七年,學成於九七後中國成為宗主國的香港,受著和其他人同樣的教育,在二零一四年,在羽翼還未完全長成之際,便要和同代人、前輩、後輩共同承擔起雨傘運動的走向。當風高浪急,我們被拋到浪尖之際,我們能夠選擇嗎?我們連如何降生、何處世長、吸納什麼資訊,都處處受限時,我們這群被「世代選中的人」,根本就處處受困。
但正正如此,我們每一個人,都是被我們的時代挑選了的一代人,成就了今天我們的模樣,如斯的一個香港人。我們都在千百萬種外力因素的左右下生活。我們都無法選定我們旅程中會遇到的挑戰及難關。但當我們踫上他們時,我們最可以掌控的,就是我們內心的方向,去觀察揣摸他,從而在不自主的時代,活出命運自主的生命。穩住內心,我們就可以穩住世界。要穩住世界,我們必須回到內心的探索,去了解自己。
社會進步,就是由這裡開始,就是由我們內心開始下手,積累力量,推動巨變。了解內心投射的方向,我們就可以轉換對一件事情的觀察、態度與觀點;如果我們可以轉換對一件事情的觀察、態度與觀點,我們就會生出與之前對人、事、物截然不同的行動、想法、策略、信念、文化,以至最終,一個不同的社會,一個不同的世界。
而這件事情,不是我一個人可以完成的事情。內心的變革,就如我們的雨傘運動,我們的民主、平等、法治、自由的捍衛,都需要我們每一個人,切切實實的共同參與,才能在當下此刻,走出迷惘,開出一條不一樣的路,開出一個十分不同的璀璨未來。
命運自主的意思,是我們對內心的真正掌握,而對內心的真正掌握,就是重奪自由的開始,活出有意義的人生。只要我們守護得著這一點,我們就能真正開始幫助更多的人,從他人的內心出發,關照他人,守護他人,從非建制派的內部對話,推展到更遠的,所謂黃絲藍絲的重新交流、理解、聆聽與合作。這些,都不是痴人說夢話,而是我心中,也相信同樣是不少朋友心中所展望的理想社會的圖像。
我在想,如果法官、警察與不少對我們反感的人,都認為我們罪有應得;判決一下,你們是否也就會終於釋懷,可以重新以寬容的角度去看待他人,以至檢視自己的內心?還是憤怒、不滿與仇恨,依然會充斥你們的內心?我未有一個高度與深度可以去改變他們,但我相信我們終有一天,會讓他們能打開心窗,見到他們的痛苦,讓他們見到他們現在還感受到,卻真實存在的世界的另一面。
各位朋友,如果你內心聽到的話,願我們並肩,繼續學習,繼續成長,繼續前行,壯大民主運動,壯大公民社會。如果你內心充滿掙扎,不緊要;我們就先繼續在我們各自的路上磨練修行,待機重聚。
但是,請千萬不要讓犬儒、冷漠及無情吞噬我們的內心。我們即使不完美,但我們仍可以朝圓滿的方向推進。我們要深信,了解我們的傷心、難過、憤怒、憂愁、怨恨和義憤等千百種感受,我們就可以開始轉化我們的千百萬種感受,成為我城進步的推動力。讓我們開始成為一個更具勇氣、自省、包容、慈悲、耐性、智慧的人,這座城市就會自自然然地改變。請讓我們一起,共同以愛、勇氣、溫柔和關懷撒遍整片土地,響遍整個地球,一起重奪我們當應擁有的尊嚴、生命及光明的未來。共勉。
(此文寫於判決前,被判即時入獄七個月後,由同屆學聯成員於庭外宣讀,現託朋友在此代發。)



https://www.facebook.com/alex.chow.3532?hc_ref=ARQsAbAzoD9p7SLip_zegUBXI4aWeze1AuNmk5baJXWgQdcnvtzsYg2wC3gCQYbUGc8&fref=nf

羅力亞 2017-08-18 11:50
覆核刑期竟變「重審」 法律學者料可上訴終院

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3年前發動重奪公民廣場行動,被裁定非法集結及煽惑他人非法集結罪成,判罰社會服務令及緩刑。有傳港府高層檢控人員本來不建議上訴,但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推翻建議,堅持覆核刑期,結果上訴庭改判三人入獄6至8個月。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出,上訴庭以「偏離廣為接納」(accepted norm)的法律原則「重審案件」,認為三子有合理爭拗點,上訴至終審法庭。

張達明早上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一般而言,上訴庭只會考慮原審法官的法律裁斷是否正確,而不會推翻原審法官的事實判斷,但上訴庭是次以「偏離廣為接納」的法律原則「重審案件」,「上訴庭不應違背裁判官就事實的裁斷,自己再去演繹事實,得出不同事實結論再判案」,故認為三子有合理爭拗點,上訴至終審法庭。
張達明舉例解釋,指黃之鋒的煽惑他人非法集結罪被判無罪,是因裁判法院認為事後保安員受傷與他無關,但上訴庭將之後發生的事,都「入晒佢哋數」。惟張達明強調,社會不應因法庭要判囚三子,則以為法庭背後有政治考慮,他相信法庭和三名法官仍獨立,又指情節嚴重的非法集結,重判亦有先例可循,符合法律原則。
出席同一節目的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透露,法律團隊正為三人籌備上訴。他又指,當年策劃行動時,已有心理準備會被監禁,但強調依過往案例,非法集結罪甚少判監,是次結果「遠遠超出本身預期」,並對裁決感到屈辱,因「年輕人放棄自由、追求理想,(卻)被法庭形容為傲慢及自以為是」。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70818/57096016

freezefox 2017-08-18 12:17
一定要上訴!!!!

國球旗 2017-08-18 12:44
freezefox:
一定要上訴!!!![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不過重審會唔會好似英超咁輸左要加刑架




freezefox 2017-08-18 14:21
國球旗:[圖片]
....... (2017-08-18 12:44) 

宜家都要坐6,7,8 個月,仲可以加得幾多?佢又無傷人又無持械,判6月本來就已經超重。

羅力亞 2017-08-18 15:54


Conrad Wu
49 mins ·
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 《2015年聖誕酒會》左至右:

楊振權(新界東北案 及 公民廣場案件審理法官)
劉春華(中聯辦法律部副部長)
陳曼琪(潮聯小巴旺角禁制令申請律師)
梁振英(時任特首)
盧懿杏(民建聯支部副主席)
袁國強(現任律政司)

羅力亞 2017-08-19 00:01
2014年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公民廣場)案件的刑期覆核聆訊中,3名號召人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昨被上訴庭改判即時監禁6至8個月。
律師伍展邦探望黃之鋒後今於FB帖文表示,「佢一切安好大家不用擔心(除咗非常睇唔慣佢個軍裝頭),佢的預計出獄日期為2017年12月17日,亦會就刑期向終審法院上訴。」
伍展邦稱,黃之鋒透過他作出以下呼籲,包括希望無論泛民、自決定本土都一定要出席周日的和理非遊行,希望遊行人數創雨傘革命後的新高;希望經過今次法庭判決,香港大眾可以重新理解法官和法治。黃之鋒又希望「香港眾志的黨友頂住」、「學民思潮的朋友不用擔心」。

羅力亞 2017-08-22 09:30

羅力亞 2017-08-22 09:30
前大律師公會主席石永泰指,就兩宗刑期覆核案件,律政司是否有政治動機,他認為是「五十、五十」,認為是「信則有、不信則無」,不幸的是案件涉及到黃之鋒等三名較高調的人。石永泰指,律政司有政策理由,就所有公民抗命而又涉及暴力的案件,尋求法庭頒布指引,因為同類案件可能陸續上法庭,而法治精神講求判決清晰和一致,但他說,若因為政治上的理念不同而「追殺」,就不能接受。

石永泰又指,今次案件雖然被法庭歸類為暴力,但是否屬「暴力」可以交到上訴庭爭拗。他認為公眾現時沒有興趣討論判詞,只有「炒埋一碟」的憤怒,質疑是否不同意判詞的部份講法,就可以上綱上線到「法治已死」或「政治迫害」。

羅力亞 2017-10-21 00:12


2014年揭開佔領運動序幕,當年9月26日衝擊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事件,時任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及常委羅冠聰,當晚分別爬過圍欄進入廣場,並在台上呼籲市民參與,其後分別被判社會服務令或緩刑,上訴庭其後改判3人即時監禁6至8個月。據了解,早前已申請上訴許可的黃之鋒和羅冠聰,已提出保釋申請,案件將於下周二(24日)在終審法院處理。

羅力亞 2017-10-24 10:04
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常委羅冠聰及前秘書長周永康,一四年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八月被判監六至八個月,其中黃之鋒和羅冠聰今早在終審法院獲准保釋,等候下月七日開庭審理上訴申請。香港眾志和社民連約三十人在庭外聲援,高叫口號。

三人去年被裁定非法集結或煽惑他人非法集結罪成,原審法官接納他們是關心社會而犯案,判處社會服務令或緩刑,三人已完成刑期。上訴庭今年八月覆核刑期,改判三人即時監禁,周永康早前已經提出上訴。

freezefox 2017-11-08 09:53
雙學三子衝政總案 終審庭批上訴許可
星島日報
2017年11月8日 上午6:30

【星島日報報道】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於二ま一四年佔領運動前夕發起重奪「公民廣場」,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成,上訴庭今年八月改判他們入獄六至八個月。三子就上訴庭判刑時能否修改原審的事實裁斷等議題上訴,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認為議題具有實質不公平及廣泛重要性,批出許可「終極上訴」,周隨即申請保釋獲批,案件將於明年一月十六日審理。周於庭外感謝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讓他們有一個「奇妙旅程」,社會有機會看到司法公正、公義能否被實踐和看見。

本案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常任法官李義和鄧國楨三人審理,馬官甫開庭便表示已閱讀三子上訴文件,並歸類了四大可爭議的法律觀點,包括上訴庭判刑時,是否有權推翻、修訂、取代、補充原審裁判官就事實的裁斷;在處理動機為「公民抗命」或行使憲法權的案件中,法庭判刑時應對此動機予以多少比重;上訴庭因本案制定非法集結的新判刑指引,可否立即應用於同案,還是只能作日後參考;針對犯案時未成年的黃之鋒,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一ま九A條,上訴庭是否應先索閱報告後才判刑。

代表黃之鋒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及代表周永康的大律師蔡維邦均表示沒有其他補充,而代表羅冠聰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補充,上訴庭在考慮是否判社會服務令時,將「真誠悔意」視為「先決條件」,把「真誠悔意」的重要性提升至另一層次。

馬官亦表示已閱讀律政司的書面陳詞,代表律政司的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反對三子上訴許可申請,據律政司呈交的書面陳詞,指上訴庭並非更改原審裁判官的事實裁斷,只是不滿意原審裁判官考慮證供的比例,因此不存在考慮新證據或改變案情之說。另外,律政司認為任何案件都要考慮動機,無論信念或動機多崇高,就如本案高舉「公民抗命」,也只是判刑的考慮因素之一,還要顧及案情嚴重性。

律政司又指上訴庭並無就非法集結案件頒下新的判刑指引,因此不存在追溯期。至於上訴庭沒有為黃之鋒索取報告,是基於當時代表黃的大律師石書銘稱不需要索取報告,故認為上訴人不能以此理由上訴。

經三位終院法官短暫退庭商議後,裁定以上四大爭議點涉及實質不公平及具廣泛重要性,因此批出許可。周永康隨即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終院法官批准申請,條件為現金五萬元及人事擔保五萬元,周須交出旅遊證件、不離開香港、居住報稱地址、及到沙田警署報到。

原審裁判官張天雁於去年裁定黃之鋒和周永康非法集結罪成,而羅冠聰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分別被判社會服務令及緩刑。律政司其後提出覆核刑期,上訴庭於判詞指,本案是涉及暴力的大規模及嚴重的非法集結,無論他們自詡動機或原因是多麼崇高,也不構成輕判,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更在判詞中批評有識之士鼓吹「違法達義」。案件編號:終院刑事雜項案件三一至三三——二ま一七。

freezefox 2017-11-08 09:53
今次由馬道立主審,應該好好多。

utadahikaru20 2017-11-08 10:23
所以根本就係睇人,共X審同唔係共X既會有好大分別

myrmidon 2017-11-08 16:55
freezefox:今次由馬道立主審,應該好好多。 (2017-11-08 09:53) 

問題係馬道立之後仲有幾多個馬道立. 之後全部共都係死

freezefox 2017-11-09 11:39
myrmidon:問題係馬道立之後仲有幾多個馬道立. 之後全部共都係死 (2017-11-08 16:55) 

之前有睇過篇文章,講解宜家法官既委任方法。



其實係不久既將來,香港既法官可能清一色紅底…………


唔需要改變你既制度。換左成批人就可以了。

羅力亞 2018-02-06 16:10

終審法院裁定,學民思潮前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及前常委羅冠聰,就一四年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件的刑期覆核上訴得直。

http://www.881903.com/Page/ZH-TW/newsdetail.aspx?ItemId=991472&csid=261_341


freezefox 2018-02-06 16:47
羅力亞:終審法院裁定,學民思潮前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及前常委羅冠聰,就一四年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件的刑期覆核上訴得直。
http://www.881903.com/Page/ZH-TW/newsdetail.aspx?ItemId=991472&csid=261_341
....... (2018-02-06 16:10) 

政府目的已經,咪比你上訴得值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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