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最想講既係………貧富懸殊,係一種不公義既現象。
而呢種不公義,並唔係由政府,或一小撮「奸」商,一少部分人所造成。係整個社會既問題。係我同你都有份參予。責任,亦唔係由一少部分人或政府負責。其他人甚至窮人自己好多時都有責任。佢地唔係一定係「受害者」。好多窮人之所以窮,係因為後生個陣唔好好努力,或者唔識積蓄防飢,原因有好多。當然亦有一出世就係窮人既情況,絕對不可一概而論。我地要問自己,當你面對不公義既時候,你可以做d 咩,你會做d 咩。有時即時係如何微小既事情,即使係買支旗,買張獎卷,比錢個乞兒,幫個小朋友義務補習,參予義工工作,助養兒童…………個小小既力量,都有可能改變世界…………
淨係叫政府比錢係解決唔到問題。我地要做既係思考如何令佢地可以靠自己「脫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