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焯彪於2005-12-08 00:20發表的:
其實有個問題可以諗下
就係普選既話要雙普選定其中一樣先?
我認為雙普選似乎較好
點解呢~?
如果先立法會我諗民主派、45組一定好多人入
.......
我都係咁諗,一定要兩條腿走路先得
目前既情況就係立法會選舉既民主成份比特首選舉高好多
即使曾蔭權民望唔錯,行政立法關係都唔好得去邊,以前董建華就更加唔駛講
一定要兩者認受性相若,先可以雙方有一個check & balance,否則政府一定被立法會牽制
但係政府既方案好似無諗過要大幅度改善特首選舉既認受性
曾特首既向民主行一大步又係咪可以達到北京話基本法規定既行政主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