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一個常人般所想的「情」。
勞斯和萊斯都是德國花樣男子。勞斯住在德國南面的海明根,萊斯則在西德的魯爾區生活。十歲那年,勞斯在魯爾區,遇上了萊斯。
他們早見晚見,每天同樣著住那件如蜜蜂一樣的黃色襯衣,彷彿是對孖公仔。勞斯比萊斯小三歲,萊斯把勞斯看待成親生弟弟,照顧有加。勞斯喜歡跟萊斯玩,總覺得他是與別不同,彷彿一早就有種東西把他們黏在一起。萊斯教他一套動作,假如開心的話,就跟他做套動作。萊斯跳起,手肘輕輕撞到勞斯的手臂。勞斯明白,於是又跳起,手肘輕輕撞了萊斯一下,二人大笑。後來凡是遇上開心的事,勞斯和萊斯總會以這種方式傳達喜悅,漸漸這動作成了二人的慣性兒。
一次的忘形,勞斯不慎滑倒了,萊斯立即把他抱住。二人不如陌生人般一碰即散,
反而四目相投,停頓兩秒,只是兩秒。
但這兩秒,彷彿悠長……
兩秒後,勞斯就站起來了,萊斯什麼都沒說。
情,不用要很多的修飾,就像石與石的撞擊,一刻的點綴足以燃起火花。
勞斯什麼都會跟萊斯說,曾跟萊斯說過嚮往在慕尼黑生活。萊斯承諾,日後一定要跟勞斯一起到慕尼黑的郊區生活,在那個巴伐利亞的古老小鎮。
五年後,勞斯爽性搬到了魯爾區,可是萊斯此時就走了。
勞斯心裡恨著萊斯,恨他不由情理就出走了,只剩他一人。一個人穿這黃色的襯衣哪裡好看?我也沒意思再穿了。只是不知為何,都恨不出來……
彷彿有一種微妙的東西隔住了恨。
既然恨不了,那麼試試忘記吧,可是又捨不得忘記得那套屬於他們的動作。他試過跟友人做這套動作,可是無論怎樣互撞也好,就是撞不出當年那種只有他跟萊斯才能產生的獨特感覺。
可是人已將去,還可以怎樣?日復日,年復年,那種隔著恨的東西已漸漸減退。當它完全減退後,勞斯就再沒想起萊斯了。
十九歲那年,勞斯偶然在普魯士公園遇上萊斯。萊斯已是個美男子,勞斯看著萊斯,那種本來已經不存在的感覺頓時歸位,心裡有千言萬語要跟他說,可是勞斯卻不知從何說起。
「萊斯,這幾年你去了哪?」
「萊斯,你的黃黑襯衣還在嗎?」
「萊斯,你還記得我們那套動作嗎?」
「萊斯?」
像勞斯這樣傾慕師兄的男生不止一個,還有那個程蝶衣。但勞斯堅信自己並不如程蝶衣般會對師兄有什麼旁人猜不透的非分之想。
他-絕-對-不-會-
一年後,萊斯回到魯爾區。本來他要到慕尼黑生活,但為了當年的一個承諾,他放棄了那個難能可貴的機會。
勞斯知道萊斯喜歡「十一」這數字,就把本身自身的「十一」號的襯衣都給了萊斯,自己就選了「十」號。
十號跟十一號,多合襯!
只要萊斯喜歡,便是了。
對於萊斯的歸來,勞斯太興奮了,他恨不得現在就要跟萊斯來一次互撞。
一次,勞斯在綠茵草上跟萊斯互撞一下,旁人好奇問他們在幹嗎。勞斯跟萊斯互笑,大概旁人不會明白這套動作的真正意思。
「這種是我們互相表達大家的喜悅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