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趕「新年有糧出」
【晴報專訊】終審法院前日判決居港滿一年即可申領綜援後,前日即有31宗申領個案,有社署工會預料,冬至後及農曆新年前屬申請高峰期,因申請人欲於「新年有糧出」。社署昨日指出,於終審法院裁決當日,社署各社會保障辦事處共接獲31宗涉及新來港定居少於七年的綜援申請個案,發言人表示,正仔細研究判詞及徵詢法律意見,並會作適當跟進,期間如有相關個案申請,署方會如常接收,待確定適當跟進行動後再作處理。
09年獲批單程證來港與父母團聚的吳女士,昨日到社署申請綜援,職員指暫未收到指引如何處理新移民的綜援申請,但會按一般綜援申請程序,先了解其個案需要,接納後再作入息及資產審查,但詳情仍需等待社署指示。吳女士與港人男友育有一女,年初因家暴帶同女兒遷往庇護中心,向社署申請酌情綜援被拒,職員指她與男友非夫妻關係,不算家暴,且居港不夠七年,不合資格,現只能靠女兒的2,500元兒童綜援過活。
暫未見大浪 憂未來申請倍計
華員會社會保障助理分會顧問陳振華表示,昨「暫時未見個大浪」,料冬至後、農曆新年前屬高峰期,因申請人欲「新年有糧出」。他解釋,至少逾千宗個案因夫婦其中一方以往因未住滿七年,過去未獲批綜援申請,料會陸續前來申請,加上之前被勸退的申請者,身邊或有本想申請而不符資格親屬,未來申請者數目或數以倍計,擔心前綫未能應付。
陳又指,不排除此舉或令假結婚個案增,但承認前綫判斷真、假結婚有難度,只能憑夫婦間經濟關係、查問深入一點等蛛絲馬迹判斷,認為應由入境處加強把關。
不過,華員會社會工作主任職系分會主席梁建雄直言不擔心,又指假結婚屬違法行為,申請人需承擔風險,加上於最低工資下綜援金額已不吸引:「(只是)拎綜援的生活都是捉襟見肘,好多要申請的都要照顧小朋友,多過是貪綜援。」
袁國強:不提請人大釋法
就終審法院判決居港滿七年才可申領綜援是違憲,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明不會提請人大釋法,亦不打算向法庭申請暫緩處理。
中央政策組前首席顧問劉兆佳認為,特區政府可提出檢視單程證配額,認為中央並非「無得傾」;又擔心判決引發更多類似訴訟,衝擊政府政策及財政,將來亦可能受社會壓力要求收緊新移民政策。
倡增駐內地職員 核實背景真假
華員會社會保障助理分會顧問陳振華表示,現時申領綜援的新來港人士,申報內地背景時「任佢嗡」,如非接獲舉報難以證實真假。他認為社署未來除要增加人手外,亦應認真考慮加設駐內地職員:「就算不是個個檢查,都應隨機抽查,起碼畀個信息申請人不能任你嗡,如果做得到,應該有九成個案都不會以身試法。」
對於終審法官指社署舊有規定,節省下來的金額屬「微不足道」,陳批評說法不合理:「就好似我每日都噴殺蟲水,得三隻烏蠅走入來,你話三隻好微不足道,但又點知我唔噴殺蟲水,會有成群烏蠅飛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