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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記者問「六四」「太大聲」違規被查 [復制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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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線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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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45  發表于: 2012-07-01
引用第44樓迪克2012-07-01 21:34發表的“”:
伍家謙
意大利前鋒巴洛迪利說:"When I score, I don’t celebrate because it’s my job. When a postman delivers letters, does he celebrate?"球員和郵差,亦不應因入球和送信而被警察帶走的,對不對?


  
離線poso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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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46  發表于: 2012-07-01
引用第44樓迪克2012-07-01 21:34發表的“”:
伍家謙
意大利前鋒巴洛迪利說:"When I score, I don’t celebrate because it’s my job. When a postman delivers letters, does he celebrate?"球員和郵差,亦不應因入球和送信而被警察帶走的,對不對?

正, 不如揾埋佢做頭條新聞.
Klopp Best XI. Thank you for all the memories in the last 9 years!!
離線國球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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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47  發表于: 2012-07-01
引用第44樓迪克2012-07-01 21:34發表的“”:
伍家謙
意大利前鋒巴洛迪利說:"When I score, I don’t celebrate because it’s my job. When a postman delivers letters, does he celebrate?"球員和郵差,亦不應因入球和送信而被警察帶走的,對不對?


離線Ar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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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48  發表于: 2012-07-01
引用第44樓迪克2012-07-01 21:34發表的“”:
伍家謙
意大利前鋒巴洛迪利說:"When I score, I don’t celebrate because it’s my job. When a postman delivers letters, does he celebrate?"球員和郵差,亦不應因入球和送信而被警察帶走的,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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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線麻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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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49  發表于: 2012-07-02
引用第44樓迪克2012-07-01 21:34發表的“”:
伍家謙
意大利前鋒巴洛迪利說:"When I score, I don’t celebrate because it’s my job. When a postman delivers letters, does he celebrate?"球員和郵差,亦不應因入球和送信而被警察帶走的,對不對?


佢係邊度發表架?
離線國球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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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0  發表于: 2012-07-02
引用第49樓麻凡2012-07-02 01:41發表的“”:
[表情]
佢係邊度發表架?



http://weibo.com/1733501873/yqhq9jHBg
離線yan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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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1  發表于: 2012-07-04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120704/16483017

《蘋果》告警務處長

【本報訊】《蘋果日報》記者韓耀庭上周六向國家主席胡錦濤提問是否聽到港人平反六四的訴求,被警察以太大聲影響秩序為由強行帶走禁錮約10分鐘。《蘋果》決定控告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及涉事警察非法禁錮,日內採取法律行動。警方高層將事件的責任推給前線人員,指當日是督察級人員下達指令。
韓耀庭昨日與律師會面講述事發經過。《蘋果》及韓耀庭今天將分別去信警方投訴警察課和監警會,正式投訴警方,並於日內民事控告警方非法禁錮。

律師明日着手草擬申索書及搜集證據,日內正式入稟。《蘋果》總編輯張劍虹昨日接受訪問時表示,控告曾偉雄旨在討回公道,並防止警方變本加厲阻撓新聞界採訪。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認為,此非法禁錮案的表面證據成立,「幾個警察一齊帶走我,合理理解係你用強制權力令我唔可以留低、失去自由,最後發覺原來你冇合法理由」。

警方:督察級人員下令
雖然警方高層昨向記協稱事件是督察級人員臨場判斷所下的指令,但前線警察是代表處長執行職務及行使權力,因此可控告處長及涉事警察,「就算只係個別警員判斷,一哥唔係 commander(指揮官),但係一哥都有法律責任」。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若前線警員執行職務時犯錯,警務處處長難辭其咎,「曾偉雄係警方代理人,要由佢自己同法庭解釋。民事索償一定唔多錢,而係為咗法官判決警察咁做係咪啱,等佢下次唔敢」。
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昨接受商台《左右大局》訪問時指,當日指令應包括警員如何處理常規以外情況,若無書面紀錄,則會與以往做法比較。按規定,投訴警察課接到投訴後,警方須保存並提供相關資料,包括警員執行任務時透過分區電台傳收指令的聲音檔案。
一心只等葡萄熟透 嚐杯酒

引用第31樓國球旗2010-04-16 01:02發表的“”:

一個好友論壇,只得一個 yan 姐 [表情]  [表情]
離線poso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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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2  發表于: 2012-07-04
引用第51樓林柏特2012-07-04 10:47發表的“”: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120704/16483017
《蘋果》告警務處長
【本報訊】《蘋果日報》記者韓耀庭上周六向國家主席胡錦濤提問是否聽到港人平反六四的訴求,被警察以太大聲影響秩序為由強行帶走禁錮約10分鐘。《蘋果》決定控告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及涉事警察非法禁錮,日內採取法律行動。警方高層將事件的責任推給前線人員,指當日是督察級人員下達指令。
.......

好事. 不過最終唔希望係下面「細既」食咗個鑊, 希望咁一層一層推上去睇係邊個落指令.
Klopp Best XI. Thank you for all the memories in the last 9 years!!
離線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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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3  發表于: 2012-07-04
告得入先算啦
  
離線freeze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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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4  發表于: 2012-07-04
上次咪有單又話告非法禁錮既?結果係點?又係不了了之?


YFF 已死!!這是 Fantrax 的新時代!!
離線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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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5  發表于: 2012-07-04
http://www.sharpdaily.hk/article/sup/20120704/107975?ref=fb

豪言大志:警察這份工

每當輿論譴責警察無理驅趕噴射示威市民,都會有人說「警察都係打份工啫,唔可以怪晒佢哋」。
是嗎?警察是無辜的嗎?先看這個邏輯:警方驅趕示威者——被譴責——打份工啫——所以不應被譴責。
若是如此,則:警方捉賊——被讚揚——打份工啫——所以不應被讚揚,是這樣的嗎?他們只是打份工,做份內事,有甚麼值得嘉許?總不成被人讚就欣然接受,被人彈就「打份工啫」。
第二,打工大晒嗎?如果警察真的做錯了,「打份工」便能開脫嗎?很少做賊是為了興趣,大部份都是「打份工啫」,係咪可以唔拉佢哋呢?小販個個都是「打份工」,幾時見過食環署會放過佢哋、唔追九條街呢?
第三,警察這份工,是這樣打的嗎?警察的工作範圍,不是警惡懲奸、除暴安良嗎?這份工有包括打壓示威自由嗎?有包括拘留提問平反六四的記者嗎?有包括阻攔一架塗上了平反六四字眼的貨車嗎?
郵輪碼頭記者發問被拘,涉嫌下令的警長麥君浩(圖)醜態百出,在記者包圍下,只懂滙報上峯:我要求離開,但記者唔畀我走,不斷要求我答一啲我唔能夠回答嘅問題。
呢位警長,記者只有米高峯和攝影機,如何能拘留你?記者不過問你拘捕記者的原因,難道連你也不知道自己為何要拘捕記者嗎?不問原由便拉人,難道這也是你的工作?
我們納稅供養警察保障市民生命財產,警察卻保護權貴、出賣市民,連邊個出糧都搞不清,有這樣打工的嗎?

曾志豪
  
離線Bra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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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6  發表于: 2012-07-04
無可否認, 有部份警察的確係濫用職權, 恰市民, 例如個警長
但係將責任推係前線警務人員身上, 我絕對唔認同
事實上有部份示威者不斷撞擊前線既警員, 搵水淋警察, 又係咁出言鬧前線既警務人員
部份示威者真係似搵警員出氣多過示威
警察係收納稅人既錢打工, 但係警察都係市民, 保護自己安全既權利都無?
我認為部份既前線警務人員的確要對事件負責任, 但係班激進既示威者都要付責任, 佢地既激進間接令到好多理性和平既示威者受害
離線freeze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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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7  發表于: 2012-07-04
引用第55樓智者2012-07-04 17:26發表的“”:
http://www.sharpdaily.hk/article/sup/20120704/107975?ref=fb
豪言大志:警察這份工
每當輿論譴責警察無理驅趕噴射示威市民,都會有人說「警察都係打份工啫,唔可以怪晒佢哋」。
.......




我又諗起巴神的名言了………


YFF 已死!!這是 Fantrax 的新時代!!
離線freeze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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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8  發表于: 2012-07-04
其實宜家做差人都真係幾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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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9  發表于: 2012-07-04
「警方稱是督察級警員判斷問題,無高層指令」

即係叫個督察自己啃咗佢. 唔排除可能真係佢自己的判斷, 但如果唔係的話, 快D出聲了, 唔係隻死貓食得好應.
Klopp Best XI. Thank you for all the memories in the last 9 yea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