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生有罪.1】林鄭曾稱「心痛青年」ㅤ反修例 1,700 人未成年被捕ㅤ僅 1.2% 獲警司警誡、不提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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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修例運動發生前的 2016 至 18 年間,每年大約有 500 至 600 人接受警司警誡,佔被捕青年人超過三成,而到了 2019 至 20 年,數字大減至不足兩成,2020 年全年僅 402 人獲警司警誡,佔整體被捕青年 17.1 %。
不過,相對而言,在反修例運動中被捕的青年人,獲警司警誡的比率就低至只有 1.2 %。就連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在去年 8 月中受訪時亦曾承認,警司警誡是「無盡用到」,應可在更多案件適用,直至上月,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仍在網誌中重申有警司警誡這一選項,建議青少年要考慮。
由於警司警誡只限 18 歲以下人士,因此比率的計算是以被捕 18 歲以下青年比獲警司警誡者。截至今年 2 月,警方在反修例運動拘捕 1752 名 18 歲以下青年,其中僅 22 人能夠以警司警誡處理案件,即每 100 名被捕青年中,平均只有 1 人獲此機會。與此同時,警方落案起訴 462 人,檢控率達 26.3 %。
值得注意是,去年 8 月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受訪透露當時有 16 人獲警司警誡;至林鄭月娥去年 11 月底放話,則有 19 人;而到了今年 2 月,獲警司警誡者增加 3 人至 22 人。半年下來,僅增加了 6 人,平均一個月多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