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 11 日中文大學二號橋衝突,5 名中大學生被暴動、蒙面罪等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張潔宜今早宣判,5 人暴動及蒙面等罪全部罪成。
現休庭15分鐘,所有被告未被還押,他們在庭外與親友作最後的道別,相擁痛哭。不少人在旁觀看均拭淚。
五名被告均為中大學生,分別是劉晉旭(男,21歲)、符凱晴(女,21歲)、高志斌(男,21歲)、陳歷釋(男,18歲)及許貽顓(男,20歲)。
五人被各被控以一項暴動罪、違反《禁蒙面法》。符凱晴及許貽顓再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五人全部罪名不認罪。
稍後有詳細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