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依家我就我ge意見作出評論啦
「鑑於有部份會員,運用改名功能過於頻繁同濫用之嫌。」
依家有呢個情況出現到咩?
奧脫福 --- 改左一次
kai王之王 --- 改左一次
最多個個都係:
小熊勁可愛 --- 改左兩次
laulin --- 改左兩次
兩次就係頻繁?我覺得你最多只可以話佢sai錢 唔可以話佢頻繁囉...
濫用? 如果個d會員話「我真係有呢個需要架喎!」
咁衰d講句「你吹得佢脹咩?」
我覺得你俾得呢個權利出黎
人地達到requirement...30000好友元...名不含粗口等等
咁就有權使用
人地只要跟足規矩 就唔應該話人出現問題等等
只可以話呢個制度有問題
至於改名後帶黎ge不便
例如其他人唔認得
呢d都係 貴客自負
如果講到影響論壇運作 咁當日有點解要推出呢項功能呢?
如果想收番呢項功能
我覺得亦要有充分理據 如果唔係只會俾人覺得草率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