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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希踢的士簽保守行為 要求加錢爭縮短期限被拒 [復制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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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線Bra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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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樓主 倒序閱讀 使用道具 樓主   發表于: 2007-05-12
歌手陳冠希   本年3月在馬己仙峽道寓所外與的士司機發生口角,雙方以粗言穢語罵戰一輪後,陳用腳踢的士車身導致有兩處凹陷。司機其後報警求助,警方本向陳提出起訴,但徵詢法律意見
廣 告

後應其代表律師要求,改以簽保守行為處理。代表陳的律師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次「討價還價」,要求「付多些錢,將守行為期由12個月減至8個月」,惟遭裁判官拒絕,維持陳須以1000元簽保守行為1年。

現年26歲、原名陳興華的陳冠希,昨在7至8名人士簇擁下出庭,陪同他的大部分為精壯男士。陳冠希比原定時間早5分鐘到達法院大樓,並直入法庭坐在第一排,除多次與律師耳語外,一直沒有與人交談或有眼神接觸。

被庭警喝斥勿手插褲袋

當法庭處理陳的案件時,陳冠希站在欄前,聽取法庭翻譯宣讀事件經過,原本雙手放在身旁的他不期然地把雙手插入褲袋,庭警見狀即時喝令他把雙手放出來,陳其後把雙手放到身前,仍表現得不太自然及專心,時而低頭,時而向上望,聽到有人進庭時,更回頭望。在聽罷案情被問及是否明白時,他以英語回答︰「Yes Sir. 」

代表陳的律師指出,由於今次事件只是一樁小事,的士亦只輕微損
離線some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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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1  發表于: 2007-05-12
慢慢守啦~
離線Bar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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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2  發表于: 2007-05-12
底死
離線sing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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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3  發表于: 2007-05-13
有錢靚仔唔係大哂
離線國球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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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4  發表于: 2007-05-13
要求「付多些錢,將守行為期由12個月減至8個月」


爭果 4 個月都要拗
唔通佢諗住再犯事
離線樂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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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  發表于: 2007-05-13
佢形象不嬲差...對佢冇好感

亦都唔明點解呢d人都會有fans...
離線sing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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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6  發表于: 2007-05-13
引用第5樓樂仔2007-05-13 17:55發表的“”:
佢形象不嬲差...對佢冇好感 [表情]
亦都唔明點解呢d人都會有fans...


貪靚仔
離線freeze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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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7  發表于: 2007-05-14
ON 車,鬧交還鬧交,郁手郁腳做咩?最蝕底!


YFF 已死!!這是 Fantrax 的新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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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8  發表于: 2007-05-15
不受点教训不会收敛~
∼縱使我們選擇不了出生的環境,決定不了生命的長度,卻能憑著一顆虔誠向善的心,讓自己活出了生命的深度。∼

離線大熊KU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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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9  發表于: 2007-05-20
引用第0樓Bra神2007-05-12 13:27發表的“陳冠希踢的士簽保守行為 要求加錢爭縮短期限被拒”:
被庭警喝斥勿手插褲袋
當法庭處理陳的案件時,陳冠希站在欄前,聽取法庭翻譯宣讀事件經過,原本雙手放在身旁的他不期然地把雙手插入褲袋,庭警見狀即時喝令他把雙手放出來,陳其後把雙手放到身前,仍表現得不太自然及專心,時而低頭,時而向上望,聽到有人進庭時,更回頭望。在聽罷案情被問及是否明白時,他以英語回答︰「Yes Sir. 」
.......



係庭到都咁既態度
離線朱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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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10  發表于: 2007-05-21
引用第0樓Bra神2007-05-12 13:27發表的被庭警喝斥勿手插褲袋
當法庭處理陳的案件時,陳冠希站在欄前,聽取法庭翻譯宣讀事件經過,原本雙手放在身旁的他不期然地把雙手插入褲袋,庭警見狀即時喝令他把雙手放出來,陳其後把雙手放到身前,仍表現得不太自然及專心,時而低頭,時而向上望,聽到有人進庭時,更回頭望。在聽罷案情被問及是否明白時,他以英語回答︰「Yes Sir. 」

雙手插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