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為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於立法會中,如常舉行按年政府消費計劃,即「財政預算案」。
或問此案之目的意義。或許,只不過給予世人景願。
景願者,當地人民鐘景之願望也。
或為民意,或為眾取私受。無人知之,唯之於天。
梁國雄,有號長毛,為香港新界東立法員之議員,社屬社民連。為人正直勤奮,樂助人,頗有識見。有民生問題必即極參與協助。不偏倚,為世難容之人樂而助之,計有紫蕂、同性戀人仕等。
其自任以來,常出席於會,常有發言。聞不公而公開批評,不絕於聞。
唯其於會上罵言為一病也,但亦有人甚愛之。
然於當日,財政師長於中環立法會議事堂中娓娓公佈其案,眾議員安坐其中,聽取接收於其中。
或時,社民連等三人打斷其話,撥開其放於桌上之文件,打斷師長之言,忿言怨罵,最後被逐離場。
鳴呼!歷史中與會者因罵而理出道理者未曾有也!罵也者,無非個人情緒之氣,怒而發矣!於道理何干?!
因小部份民眾之期,而公然於議事堂上作秀,打斷重要之議會,浪費眾人時間,是何期令人痛心失望?
議事規則之意,在於條理分明, 讓眾人暢舒已見。雖沈長,亦能於中細味發言者之意。然打斷別人之言而滿足一已情緒之欲,無禮無智之甚矣!
然另其拋蕉推開文件之舉動,只如小孩之見矣。用小孩之見而參與社會大事,不為兒戲而為甚了?
至今三日,無聞其對己之錯而道歉之言,即以為其行為非錯也者乎?!
及至明日,如其發言而被人喝斷亦未能舒己之言時,君會作何思何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