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219樓seattleqoo於2010-06-24 11:27發表的“”:
有冇原因??
我自己都係公民黨黨員,正如余若薇話:寧可原地踏步 都唔可以行差踏錯
我絕對同意,我都好理解公社兩黨佢地點解有咁既立場
但問題係我唔覺得呢個係一個行差踏錯既方案
冒好友之大違講句,
我一直覺得功能組別有佢存在既必要-----當然選舉辦法同點票程序需要改革
FC呢舊野我覺得可以向兩條路改革
1)將FC升上神台,廢佢武功,類似英國既上議員,用黎比所謂社會既"上層精英"入去
2)保留FC,繼續分可為不同界別---每兩,三屆重新檢討界別既劃定.仲有最重要一點係,呢個FC都要係由人民選出
1)受既阻力似乎2)大,而民主黨區議會一人兩票既方案,我覺得可以朝2)既方向發展
有好多人話區議會方案會令建制派獲利好大,但回個頭諗
選區議員既係咩人?香港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