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 Ent. 提告,黃子韜方面回應S.M. Entertainment 正式對黃子韜 (TAO) 提告,而黃子韜方面透過工作室官方微博發表聲明回應。
S.M. Entertainment 在9月22日發表聲明,起訴黃子韜擅自毀約,並表示在法院做出最終判決前,公司與黃子韜的專屬合約仍屬有效,因此黃子韜需誠實履行合約的權利與義務,不得從事一切非法活動。而此訴訟已於9月18日在北京的法院正式立案。(相關報導)
對此,黃子韜方面於23日透過工作室官方微博發表聲明做出回應。官方聲明全文如下:
「2015年9月22日,S.M. Entertainment Co.,Ltd。(以下稱『S.M.』公司)通過媒體發布聲明書,聲稱『已對黃子韜及其音樂專輯製作方提起了訴訟,且北京法院已於9月18日正式立案』。
鑒於 S.M. 聲明充斥著不實信息,為澄清事實,維護黃子韜的名譽,黃子韜工作室現發表聲明如下:
1. S.M. 公司與黃子韜簽訂『專屬合同』後,疏於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導致黃子韜因工受傷後遲遲未癒。此外,S.M. 公司還存在區別對待中韓藝人等諸多行為。前述種種行為對黃子韜造成了嚴重的精神壓力和身體損害。但在這種情況下黃子韜仍寄希望於能夠繼續與 S.M. 進行合作,多次向 S.M. 提出其遭受的不公待遇,希望能夠得到改善,S.M. 卻均未理會。黃子韜受傷回國治療至今期間,其本人及其父親與 S.M. 談判多達八次有餘,S.M. 提出和解方案苛刻且要求黃子韜不能更改的直接簽署。由此可見 S.M. 對於和解一事的誠意明顯不足,黃子韜在整個事件中也感到極為不受尊重。
鑒於此,黃子韜已在韓國提起了『確認專屬合同效力不存在』的訴訟,2015年8月24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總之,黃子韜本次在韓國提起該起訴訟,實為無法忍受上述情形後不得已而為之。
2. S.M. 公司在聲明中誇大事實,將黃子韜與其之間的民事合約糾紛上升到阻礙中韓兩國文化交流的層面,意圖通過此種道德批判方式,以斷送黃子韜未來的演藝生涯。對此,本工作室深感遺憾。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黃子韜與 S.M. 公司之間的合同糾紛不應涉及第三方,也不會有任何結果, S.M. 公司濫用訴權的做法不利於妥善解決雙方之間的分歧。並且,按照專屬合同的約定,相關爭議應在韓國解決, S.M. 在中國起訴的方式不符合雙方的管轄約定。
綜上,為避免 S.M. 公司的一方言論混淆視聽,本工作室特此針對 S.M. 聲明作出如上回應。對於未來任何機構的聲明或報道,如涉及侵犯黃子韜的名譽權,我方將委托律師采取相應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
黃子韜工作室
2015年9月23日」
http://kpopn.com/2015/09/24/3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