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幾點大家要攪清楚:
1. 「乘人之危」。
宜家夾硬將快開罰球同趁人受傷拉埋一齊黎講,唯一既「相關之處」,就係所謂「乘人之危」。呢個根本就係似是而非既講法。
首先,唔該你解釋下咩叫「乘人之危」?
左閘殺左上去進攻,返唔切回防,左路防線有漏動,算唔算乘人之危?------發神經!
有個球員打打下自己走左出去飲水,比人突破越位,算唔算乘人之危?-------低能!
人地打波你係到發夢,比人入左都唔知,算唔算乘人之危?-------------------去死啦!
人地射罰球,你無端端走去幫鞋帶,算唔算乘人之危?-----------------------你無野係話?
人地有球員受傷,行左出場外,十個打十一個,你繼續進攻,咁又點?----------咁梗係得啦!
以上種種,我地都唔會認為佢係「乘人之危」!係因為,我地係係認知既情況下作出有關行動!大家係「明知」既!事前得到通知既!你打波發夢,關人鬼事?你可以控制自已,唔發夢,遲d先幫鞋帶,唔會行左出場傾電話,唔會掛住同球迷揮手唔比賽!全部都係你自己可以控制既野!你唔控制,容許事件發生!點可以叫乘人之危?
人地快開罰球,一樣係咁者!邊個叫你發夢者?
但對方球員受傷,唔係「自己攞黎」,唔係自己可以控制既!受左傷,就要停止比賽,係所有球員既「共識」!你違反呢種社會大眾認同既共識,先叫「乘人之危」呀大佬!
你夾硬曲解「乘人之危」既意思,咁防守出現漏動唔通你君子到唔射波,叫佢補番位先,你再用技術過佢呀?
從來唔關係咪「球例容許」呢件事!係講緊社會大眾普遍共識呀!攪清楚個point先啦!
2. 「趁人唔為意」
大家又會將「乘人之危」簡單地歸納為「趁人唔為意」。首先,快開罰球就可以話「趁人唔為意」者?對手受傷關人地「為唔為意」咩事?對手訓低,你即時既「好處」係,人地少左個防守球員、越位位置可能被補、訓低既球員甚至可能阻礙防守球員防守,尤其係籠門………一大堆野,又豈止係「趁人唔為意」咁簡單!?
3. 保護球員!
呢點先係最最最關鍵既一點!而呢一點我見大家討論個陣,好少有人提到!點解對手受傷,我地要踢走個波?公平?呢個只係其中一個原因!更重要既原因,係我地要保護受傷既球員,以免佢再受到更大既傷害!
我地唔知訓低既人咩事。萬一係頸骨移位咁點算?骨折又點算?若然許容球賽繼續,係瘋狂既攻防中,受傷球員比人撞多兩野!咁點算?
所以,係對方球員受傷既情況下,我地繼續作賽!唔公平只係小事!我地好容易令受傷球員傷上加傷先係大事!尤其受傷球員係正你進攻既範圍。你唔停不特止,仲要踢個波埋去佢身邊,等其他球員一窩風咁湧埋佢到係咁踢係咁撞!出左事!邊個負責?係咪一句:「車!球例又無話唔比」就得?萬一佢真係傷上加傷,請問對方既良心可以安樂嗎?
若然可以既,呢d 球員,已經連基本既人性都無啦!仲講咩體育精神咁高既層次哎………
要咬,都睇下情況。唔好為咬而咬,將一d 基本既精神同價值觀扭曲先得架。呢類行為都可以被容許,被肯定,球壇仲會有希望既?
[ 本文被freezefox在2007-04-11 01:11重新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