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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89樓三郎於2012-03-28 12:31發表的“”:[表情]首先攪清楚...呢度係論壇就以上兩者對話只屬於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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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87樓迪克於2012-03-28 12:26發表的“”:如果有不滿 拜託付諸行動......與其在嚷嚷...去挑戰更高層次的...
引用第391樓始希於2012-03-28 12:36發表的“”:身為一個作育英才的老師在.批評+揶揄別人..之前..拜託用自己所思所慮的言辭...好像印表機只會複製別人所思所慮...去.批評+揶揄別人..........
引用第390樓迪克於2012-03-28 12:32發表的“”:兩者討論過程未見過火惟希姐一出,就起碼撩興左單車佬o既火 我o既火,用o黎點煙先[表情]
引用第388樓bmx於2012-03-28 12:29發表的“”:即係我唔認同別人的睇法就不可以反駁?我唔認同別人的睇法就要「尊重別人的想法+感受」,連說出自己的睇法也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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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94樓始希於2012-03-28 12:40發表的“”:請不要混淆大眾的視聽...本質上本人認同閣下的立論..........
引用第374樓bmx於2012-03-27 18:29發表的“”:你既標準都好低下。[/COLOR]表現︰佢一當選就去中聯辦拜謝,大搖大擺咁破壞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呢個連董建華同曾蔭權當年都無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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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95樓bmx於2012-03-28 12:45發表的“”:愈講愈過份。本來大家都只是以事論事的去討論。.......
引用第398樓freezefox於2012-03-28 12:48發表的“”:你宜家呢種先係叫人身攻擊……….......
引用第399樓始希於2012-03-28 12:50發表的“”:以事論事??原來批評別人門檻標準好低下 不是人身攻擊......本人深徹明白了...
引用第400樓始希於2012-03-28 12:53發表的“”:...本人寫後也感覺有些過份難道他複製本人的言語來揶揄..就是完全的正確...??
人身攻擊的謬誤或人身攻擊為歪曲論題之一種。指在討論時藉著攻擊、評論對方與當前論題無關之因素(如人格、動機、態度、地位、階級或處境等),作為駁斥對方、或支持己方論證的理據。此即所謂「對人不對事」或「以人廢言」。其中許多論點則變成了假兩難推理。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A%BA%E8%BA%AB%E6%94%BB%E6%93%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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