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811樓bmx於2012-03-20 15:50發表的“”:
我都唔同意唐英年爆料,原因唔係因為沒有證據,而係因為保密原則的問題。大前提係你唔保密去爆料,自己已經犯了大錯,係錯誤的前提下,所有指控都唔應該成立。
不過既然已經爆左料,作為沒有利益衝突的我們 (我們沒有選票),我地亦唔係身處法庭,我地大可好似曾鈺成所講,自行去判斷真偽。我地去判斷真偽,並唔係因為要選特首,而係先有心理準備,我地黎緊五年有可能會面對一個怎樣的特首。當然我地去判斷之時,亦應該俾 benefit of doubt 俾梁,自己提醒自己暫時仲未有充分的證據。不過先作最壞打算,唔駛到時真係發生事情之後無任何準備,亦無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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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而認為,保密守則唔係最大的。若然個樣野真係會大大咁損害公眾利益的話,保密守則都要行埋一邊。
若然,唐唐爆料係真係為香港巿民好,係真心想阻止一個極惡既政權上台。甚至不惜犧牲自己,咁我唔會怪佢,仲會好欣賞佢。可惜,佢唔係,佢只係好鬼祟咁爆個少少野出黎,然後連回應都唔再回應!簡單D 咁講,徹頭徹尾係一個鼠輩既行為。可耻得行!
至於梁振英,只要你唔好對佢抱有期望,咁應該都唔會點失望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