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番唔到總部∼∼去左後備OFFICE好得閒之下諗左個新遊戲(暫時淨係諗到個名可以叫大逃殺):
大家覺得有無得諗??
MAP:
I / II / III /
IV / V / VI /
VII / VIII / IX /
流程
Week 1 - 大家揀格仔 -> 死亡判定 -> Week 2 - 大家揀格仔 -> 投票 -> 死亡判定 -> ...... -> (直至其中一方滿足勝利條件)
平民 - 死亡條件
一、 比格中任何一人少10分或以上
例: A、B、C、D、E選了I,A得100分,B得90分,C得86分,D得85分、E得80分。D和E在該回合因分別比A低15和16分而OUT。
二、 比與身處同一格的殺手低分或不足5分正分差
殺手 - 死亡條件
一、 格中有五名或以上的平民,以及所有平民都比殺手高分(正分差1分或以上)
二、 在每兩週一次的投票中,成為獲得票數最多的人
註: 殺手不會互相殘殺
投票階段
]一、 大家投票,得票最多的一名或以上的人(依人數比例決定)將會被處刑(公開投票)
最後階段 - 平民只剩5名後
一、 平民們可選擇逃亡或與殺手決鬥
逃亡: 逃亡的勝利條件為最後一週平民們選中沒有陷阱的一格而僥倖逃逸(5名市民達成共識選一格;殺手會在9格中選7格放置陷阱)
決鬥: 5名市民皆比其中一名殺手高分
殺手 - 勝利條件
一、 把平民殺光光
平民 - 勝利條件
一、 在投票階段把殺手殺光光(不過殺了平民的機會應該會大一點)
二、 在最後階段滿足勝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