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298樓freezefox於2011-11-09 12:15發表的“”:
咁邊個去選呢班人?
小圈子選舉 僅少數人有投票權
2011年11月09日
【本報訊】《基本法》規定 2012年的特首須由 1,200人組成的特首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但選委會成員並非由市民一人一票普選產生,絕大部份港人均無權選出選委,加上選委投票意向毋須按選民意向做決定,故選委會選舉向被視為小圈子選舉,不能反映真正民意。
根據政府提出的 2012年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方法,特首選委會由四大界別共 1,200人組成,四大界別分別是工商及金融界;專業界;勞工、社會服務及宗教界,以及由立法會議員、區議會議員、鄉議局、港區人大及政協組成的政界,各界別內又共分成 38個界別分組。
選民資格極度「騎呢」
雖然 1,200個選委表面上由選舉產生,實際上可以投票的合資格選民只有幾十萬,例如工商及金融界中多個界別分組,如商界、金融界、進出口界等,均沿用立法會功能組別的選民基礎,即只有商會、公司及業界組織才可以投票,不但界內人士無法以個人身份選舉選委,部份選民人數更少之又少,如金融界只有 125個選民、香港僱主聯合會更只有 122個選民,但前者可以選出 18個選委,後者則可以選 16個選委。部份界別分組如部份宗教界別分組議席,更可以自行協調參選名單,毋須投票便自動當選。
選民登記資格亦極度「騎呢」。佔 60個議席的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別的逾 2,000個選民中,不少是地區體育及文化組織,大多屬建制派衞星組織。政界方面,雖然全體立法會議員是當然選委,區議會選委亦加至 121人,但區議會由建制派控制,相信泛民無法在區議員互選產生的選委中脫穎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