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當初係好清楚列明個章程,團體只限八隊!!!
而SUN 國係係名額爆滿後,強行申請成為違規既第九隊!!!基本上,大會係唔需要諮詢任何人,直接就可以否決左個申請,一了百了!
但因為申請個個係一個老資格既會員,惡慣架啦,唔比佢申請既話,一定永無寧日。所以就破例,諮詢各個團體既意見,睇下可唔可以係違反規章既情況下,比呢隊違規既團體加入。當時大部分人都認為,玩個遊戲者,無謂攪到面左左咁無癮,先會批準既者。若然申請個個係一個中級會員,你睇下情況會點!?所以話,邊個話好友無特權階級哎,只係D 特權階級利用左、亨受左自己既特權既同時,自己都都意識到者。仲要講到自己好似受害人咁!攞左著數,就低調D 啦,仲要攞番出黎講?
團體申請一向有限額!LS 個次係八隊。今次,請大家睇睇章程,仲仔已經定左係十隊。點解就唔好問我,問大會。但其實十隊定係八隊都唔係重點。因為任何人都可以組團,組團之後就要申請。大會只係指出,舊有團體有優先參賽權!但呢樣唔係絕對。假設舊有團體係其他團體報哂之後,額滿左,仲要截止埋,然後先施施然走出黎話要申請,我相信大會一樣係比個名額新團體而唔係舊團體。呢個道理顯而易見!
宜家邉個話旗哥個個團體已經成為ELB 既其中一個參賽團體?佢連申請都未申請!宜家根本無一隊團體係正式申請參賽,因為大會都未正式接受參賽,有咩佢地係唔可以做?
唔該投訴既人自己攪清楚事件既來龍去脈,攪清楚點樣先可以申請做一個社團,攪清楚究竟違規個個係自己定係人地,先好去投訴。唔好連自己投訴咩都未知就走黎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