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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明天起收緊獲豁免到港檢疫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安排
政府公布,明天起收緊獲豁免到港檢疫的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的檢測及隔離安排。發言人表示,過去14天曾到訪極高風險地區的有關人員,必須於出發前48小時內在獲當地政府認可的檢測機構接受檢測並取得陰性結果,抵港後必須到衞生署的臨時樣本採集中心病毒檢測,並於指定地點或採集中心等候檢測結果﹔除總領事或同等職級的駐港代表外,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必須於所屬機構安排的地點自我隔離14天。至於過去14天未曾到訪極高風險地區的人員,如於出發前48小時內,在獲當地政府認可的檢測機構接受檢測並取得陰性結果,抵港後需到衞生署臨時樣本採集中心進行檢測後方可離開;如在出發前48小時內,未能取得檢測證明,則需在指定地點或採集中心等候檢測結果。發言人又表示,所有獲豁免的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在抵港時會獲發樣本瓶,並須在來港後第12天交回深喉唾液樣本,所屬機構須為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提供點對點交通,不能乘搭公共交通工具。發言人說有需要收緊相關豁免安排,以加強防範輸入個案,同時避免相關人員在豁免檢疫期間與本地社區的接觸,當局會繼續密切監察各地的疫情,並檢視所有入境人士的檢疫及病毒檢測的安排。
2020-11-17 21:35:39
明日起受檢疫人士不得容許他人進入正進行檢疫酒店房間
食物及衞生局表示,明日起除非獲授權人員的同意,受檢疫人士不得容許任何其他人士進入正進行檢疫的酒店房間,任何人違反檢疫令,擅自離開檢疫地點或容許探訪者進入接受檢疫酒店房間,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監禁6個月及罰款25000元。發言人說,如果受檢疫人士有需要補充物資或食物,可由親友或酒店職員協助放於房門外,讓受檢疫人士在沒有面對面接觸的情況下拿取﹔受檢疫人士如有特殊需要,需有照顧者照顧,則先要獲得衞生署批准,相關申請可在受檢疫人士抵達香港後向衞生署提交,但照顧者也需要同時在酒店內進行檢疫,直到檢疫期完結,期間只會批准一名照顧者陪同,期間不可安排其他照顧者進入房間或更換照顧者。發言人表示,當局會透過突擊檢查、致電該人士及監察電子裝置狀況包括電子手環等方式,確定強制檢疫的人士留在檢疫地點及遵守強制檢疫令的要求,當局也會與酒店管理層緊密溝通,確保法例有效執行。
2020-11-17 23:4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