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市民根本沒有享用公民廣場的權利〉
【立法會即時】(14:02) 公民黨梁家傑提出質詢,指政府在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公民廣場加設圍欄,是剝奪市民享用廣場的權利。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回覆,先指出市民根本沒有享用廣場的權利,根據圖則,公民廣場不包括在21020平方米公眾休憩用地之內,不屬公共空間,是政府物業、行人及車輛通道,由行政署管理,公眾沒有自由進出的權利。她指政總及特首辦是重要設施,要有保安措施確保政府正常運作,經檢討後顯示有需要加設圍欄,加強防禦。
梁家傑批評林鄭月娥「講啲唔講啲」、「不盡不實」,政總設計圖則當年曾送上立法會討論,當時討論的是公眾是否有足夠「示威用地」,公民廣場是劃出作示威區,認為是當日政府作出的承諾。
葉建源指出根據2011年7月11日內委會會議紀錄,政府傾向以公開方式處理,讓市民使用、方便示威,設計師更5次以「公共廣場」形容該地,可見東翼前地不純粹是政府物。行政署當時亦稱原則上24小時開放東翼前地,只是示威時可能有人流管制。
林鄭月娥指公眾仍可於周日、公眾假期的指定時間申請於公民廣場進行公眾活動,加圍欄後的唯一分別,只是公眾在晚上11時至早上時不能進入廣場。
陳志全反問政府會否考慮將圍欄改建成圍牆,甚至加鐵絲網,媲美柏林圍牆?林鄭月娥回覆政府沒有此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