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要求政府解釋緊急法所指危害公安定義及對社會影響
高等法院原訟庭去年11月裁定《緊急發》和《禁蒙面法》部分條文違憲,並宣布《禁蒙面法》無效,政府不服上訴,上訴聆訊今日起一連兩天展開。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表示,由於時間關係,政府一方將陳詞至下午約3時半,司法覆核申請人一方其後陳詞,最後再由政府一方補充陳詞。他要求政府一方解釋在《緊急法》下危害公安的恰當定義,以及引用《緊急法》對社會的影響,包括條例中所指的緊急狀態。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陳詞時表示,《緊急法》自殖民地時期至回歸以來一直是香港的法律,申請人一方亦沒有反對立法會可以授權行政機關制定附屬法例,他又引述多條《基本法》條文指出,沒有條文規定禁止立法會有關授權。
2020-01-09 11:2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