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香港前途談判陷入僵局,人心惶惶,大學的年輕學子去信時任國務院總理趙紫陽,獲對方回覆承諾:「民主治港是理所當然」。30年後的今天,港人面對中共落閘封殺普選,佔領街頭和平抗爭已踏入第49 天。三名學聯代表在董建華、范徐麗泰拒絕協助下,今日堅持上京,希望向中央政府表達港人訴求。學聯《時代的選擇,人民的呼聲——致李克強總理書》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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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的選擇,人民的呼聲-致李克強總理書】
李克強總理閣下,
你好,我們是一群來自香港的大學生,坐在香港的街道上給你寫這封信。
相信你一定知道,自九月底以來,香港幾個主要街道上坐滿了學生和市民,迄今已有四十多天。但也許你不知道,我們是在爭取自己應有的政治權利,而不是什麼「反對派的密謀」和「境外敵對勢力」指使。我們誠意邀請你來香港,看看街上這些個多月沒有回家的香港人,聽聽我們每個人的真實心聲,便會知道這一切都是為了什麼。如果你不能來,也沒有關係,我們很樂意前往北京和你見面。總理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香港事務的最高級官員,我們希望你可以直接聆聽數十萬港人心聲,而不是偏聽來自「有關部門」的各種報告,從而做出正確的政治判斷。
這數十萬走上街頭、佔領街道的香港人,訴求簡單而直接:人大應撤回八月三十一日對香港普選問題的決議,重新啟動香港政治改革的討論。原因在於:一、決議代替了香港政府向立法會訂定「如何修改」的內容,逾越了二零零四年人大釋法中,提到當特首提交政改報告給人大審議時,人大只能做出「是否需要修改」的確認。二、該決議漠視了廣大香港市民與青年學生對實現真正普選訴求的堅持。三、該決議打擊了香港年青人對「一國兩制」下能否實現「民主回歸」的信心,動搖了香港與內地良性互動的基礎。
我們這些訴求,是數十萬香港市民基於香港未來福祉的考慮而提出來的。無論是持續多年的爭取普選示威,還是今天的雨傘運動,我們所有的抗爭,都是光明磊落,理性和平,沒有分毫個人私心。現在,讓我們藉此機會,將我們訴求的理據、民主運動發展的歷史,以及市民與香港及北京政府之間的分歧,作扼要的解釋說明。
外人看到的香港,繁華富庶,然而身在其中,我們深知有多少人生活在窘迫之中。若不是躺在了香港的快速行車道上,我們幾乎沒有機會從這個角度,堂堂正正欣賞香港的美麗。道路留給開車的人,步行者只能鑽入地下,或者上到天橋。什麼樣的人可以開車呢?在香港,包括汽油停車費隧道費保險費等等在內,每月養一台車的錢在五千到一萬元。而香港月收入在一萬四千元以下的人口佔到總人口數量的一半,更有過百萬人生活在貧窮線以下。他們不可能開車。不僅不可能開車,以他們的收入結構,不管怎樣努力,一輩子都買不起樓,租不起店鋪,沒有錢創業,沒有錢給子女更好的教育,貧窮代代相傳。我們這一代年青人,從出生開始,最深的感受,就是香港是個不公不義,機會極度不平等,並由極少數權貴把持政治經濟命脈,教人感到絕望的城市。
為什麼香港會走到如此局面?因為香港並沒有良好的管治,沒有良好的經濟發展和社會改革藍圖,無法保障言論自由與司法獨立,建立公平的社會經濟制度,減低貧富懸殊。為什麼良好的管治、發展、改革難以出現?因為香港被卡在政治改革的樽頸上。在不民主的制度下,社會為政商權貴共謀操控,政府漠視民意,無心也無力推行任何合乎公義的改革,民怨愈積愈厚。香港的有識之士,不論建制派還是民主派,早已意識到,沒有民主改革,政治權力的認受性危機將無法化解,政府也將難以有效管治。
這並不是甚麼新見解,過去三十多年,一代又一代爭取民主普選的香港市民,已經把這些道理說了無數遍。早在三十多年前,香港市民已經在爭取民主普選。八十年代初,中英就香港前途問題談判陷入僵局,港元暴跌,市民搶購日用品,人心惶惶。當時,香港中文大學及香港大學兩校學生會鑒於事態嚴重,分別去信當時的國務院總理趙紫陽,要求香港實行「民主回歸」。學生會很快收到趙紫陽總理的回信,並在信中承諾「中國政府在解決香港問題過程中所採取的政策和措施,一定會符合香港同胞的願望和利益」;「將來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民主化的政治制度,即你們所說的『民主治港』,是理所當然的。」雖然中英談判之中,北京始終拒絕港人參與,但這份民主承諾,卻是香港人爭取民主的重要依據。
一九八九年五月,一百萬香港人走上街頭,聲援北京學生。我們和北京學生一樣,期待一個更民主更自由的中國。很可惜,天安門廣場的槍聲與坦克,粉碎了無數青年人的夢想,更嚴重打擊了港人對民主回歸的信心。學生們不過是對官倒和貪腐不滿,要求推行政治改革,卻招來國家無情的鎮壓。這一頁血腥歷史,香港人都記在心上,未敢忘記。六四事件之後,正在起草中的《基本法》遭到排山倒海的批評,《明報》創辦人查良鏞和聖公會大主教鄺廣傑退出起草委員會以示抗議,最積極的民主倡導者、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創辦人李柱銘和司徒華,則被北京解除了草委會的職務。也正是在六四事件之後,《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違逆民意加入《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以「國家安全」之名,為限制民主社會應有的言論、新聞、出版、結社以及政治自由做好準備。
正是從那時開始,「高度自治,民主治港」的民間共識進一步鞏固,捍衛自由、爭取民主、落實自治成為了香港人的核心價值。民主制度固然並不完美,但我們之所以堅持一個貨真價實的民主制度,是因為相信它更能反映人民的聲音,使民眾能夠平等地參與政治,保守作為自由而平等的公民尊嚴,一起思考香港未來發展的道路,真正落實自治。
事實上,我們認為,民主不僅是香港的追求,也是當代中國的追求。早在一九四一年,當時作為進步力量的中國共產黨在抨擊當時的國民黨政府時,就說「目前推行民主政治,主要關鍵在於結束一黨治國。此問題一日不解決,則國事勢必包攬於一黨之手;才智之士,無從引進,良好建議,不能實行。」(《解放日報》一九四一年十月廿八日社論);一九四四年,毛澤東本人更說:「只有加上民主,中國才能前進一步。民主必須是各方面的。只有建立在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自由與民主選舉政府的基礎上面,才是有力的政治。」(一九四四年六月十二日答中外記者問)。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條清楚訂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所謂「民主」,其實就是這樣的理念,沒有「西方標準」與「中國模式」之分。香港希望爭取的,是這樣的民主;一九八九年中國學生爭取的,也是這樣的民主。背信棄義,只會盡失民心。
我們之中的很多人都出生在一九八九年之後,成長於主權移交後的新時代。我們看到的,是上一代人白髮蒼蒼了,民主政制改革依然舉步為艱,政商依然勾結合謀,市民生活每下愈況。而步向民主道路上最大的阻礙者,卻偏偏是當初承諾香港有民主的北京政府。
《基本法》中寫明香港的行政長官及立法會「最終實行普選」,二零零七年全國人大在解釋《基本法》時終於開出了具體的時間表:二零一七年香港可以實行行政長官普選。「普選」不是文字遊戲,是真真正正的民主訴求。我們在全社會辦「商討日」,希望普通民眾一起參與討論,我們想要的是什麼樣的民主。這些討論的結果在二零一四年六月以全港電子投票的方式呈現,七十多萬市民支持每個公民都有提名權利的特首選舉方案,希望廢除立法會中的功能組別。然而在香港政府提交給北京政府的報告中,這些意見只是一筆帶過。在中國官方媒體連篇累牘的檄文中,更把這種再基本不過的訴求,說成是分裂的陰謀。最後全香港人竟然要再一次靠電視直播,獲通知強加於身的命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在八月三十一日宣佈的關於香港普選問題的決議,連落三閘:包括提委會維持一千二百人不變,由四大界別同等比例組成;候選人須得提委會過半數支持才能「出閘」;候選人數目限為二至三人。這是一個以「普選」為名行「欽點」之實的政改方向。對比曾經的民主承諾,以及香港社會的真實訴求,這樣的決議,像是一個荒謬苦澀的笑話。
過去十多年來,香港人為實現民主自治的理想,殫精竭慮,不屈不撓,在建制議會之中努力,做群眾運動,社區動員,無一不是為了呼籲落實民眾的基本權利,督促政府從善如流;很可惜,八月三十一日的決議,令我們徹底失望。今天我們再往前走一步,不惜以公民抗命的代價,站在街頭,承接的是過去三十多年來的歷史記憶,以及對香港問題的深刻憂慮。總理閣下,你如果在現場,就將會明白我們絕對不是任意妄為,為人唆擺。我們不得不這樣,我們只是希望讓最合理的訴求,得到最基本的尊重。因為我們實在沒有別的方法,讓北京政府知道我們這一代人的訴求和決心。
這不是一時之氣。當數以十萬計市民甘願公民抗命,付出法律責任的代價,這樣的決心與能量根本不是民意的數字遊戲可以化解。這個城市的壓迫苦難,不平與怨懟,是主政者必須去面對的,而不是掩耳盜鈴般地歸因於「外部勢力」鎮壓了事。如果不能正視香港人對民主價值的堅定追求,以及背後對長期社會矛盾的積怨,如果不能深入其中去想辦法化解,香港將無法管治。主政者已經失去了兩代香港人的信心,難道還要繼續下去嗎?
三十年前,鄧小平先生提出「一國兩制」的構想,希望透過當年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得以實現。自一九九七年起,「一國兩制」亦在香港運行了十七年。一直以來,我們都將「一國兩制」理解為擺脫英國殖民統治之後,香港人可以透過民主參與,透過高度自治,可以在殖民主義結束之後,真正做到當家作主。然而在實際上,基於種種原因,殖民地時期權力傾斜於權貴的結構,並未改變。階級對立,社會不公,以及各種新的矛盾接踵而來,導致今天的政治危機。
總理閣下,「一國兩制」實踐進程中的問題,正是歷史擺在我們面前的機遇和挑戰。我們實在感到,香港走到這一步,我們已退無可退,必須努力承擔起時代的責任。香港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女士在與學生對話時,曾經明言:「香港問題,未必能做到香港解決」。故此,我們決定親往北京,堂堂正正把港人的民主訴求帶到你面前,向你清楚說明這次民主運動的前因後果,以及「一國兩制」實踐不順的深層次原因。希望你也和我們一樣,面對歷史,正視現實,兌現中英談判時對香港民主的承諾,也兌現中國共產黨建政時對廣大中國人民的民主承諾。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