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電單車撞傷年輕人竟升職
許智峰:民間追究警暴司法行動展開 私人檢控警暴兩案下月開庭
自反送中運動開始,過去九個月來,警方濫捕濫告未停,亦有許多市民慘遭警方導致嚴重受傷,惟警方卻處處包庇,一直沒有警員被刑事檢控及懲罰,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峰表示,剛接獲法院通知,以私人檢控追究警方濫暴的兩宗個案 : 11月11日於西灣河交通部警署警長關家榮開槍案及10月6日的士司機涉於深水埗剷上行人路撞人案,將於在下月5日將於東區法庭開庭。
許智峰坦言,在反修例運動由去年6月開始至今,警暴不絕,許多年輕人不但被無理拘暴,更在警察濫權下暴打,部份傷者更造成不能磨滅的身心傷害,亦包括案件中的事主傷患至今未癒,極在令人痛心、憤怒。據知,早前駕駛電車單撞人的警長,近日更竟然已升職,許智峰對此感到極為不滿,並已去信警方查詢有關涉事警長資料,他質疑警方仍讓該涉案人士升職有包庇之嫌,現正努力搜證,必定盡力為傷者追討。
他又批評:「林鄭月娥多個月來縱容警隊,由鄧炳強為首至陶輝等人,知法犯法,公務員事務局卻視而不見,我們現在唯有自救及透過法律程序追討公義。」至於今次開庭的兩單個案,許智峰指為本港首次以私人檢控起訴犯罪警員及涉事人士案件,背後意義重大,為香港市民在反送中面對警暴,於制度中的正面反擊。
許智峰去年底透過眾籌發起私人刑事檢控追究警暴行動,包括控告去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向少年開槍的警員關家榮一項意圖謀殺罪,以及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作為交替控罪。另一宗案件為,10月6日的士司機鄭國泉涉於深水埗剷上行人路撞人案,控告該司機危險駕駛。該兩宗案件原定於4月7日於東區法院開庭,後來受疫症影響,司法機構需暫停服務而需延期。
私人檢控案件包括:
(一)11月11日於西灣河交通部警署警長關家榮開槍案
→ 已入稟,下月開庭
(二) 檢控10月6日涉於深水埗剷上行人路撞人的士司機
→已入稟,下月開庭
(三)10月1日於荃灣向示威者開槍的警員
→搜證階段
(四)檢控11月11日在葵芳駕電單車撞向市民的警員
→搜證階段
(五)禁制大陸製有毒催淚煙申請「訴訟前文件披露」,要求法庭下令警方披露於反送中運動中所使用催淚氣體的化學成份,及禁制警方使用有毒的催淚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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