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方帶走的15歲校園記者王樂行
針對警方處理事件手法聲明
本人認為警方於十一月二十七日清晨,將本人帶返警署的行動中有其考慮因素,但絕不同意反黑警員「帶走」本人的理據及做法,並就以下數點否定警方説法:
一)本人是明報校園記者,當日的確在採訪新聞。自十一月二十五日起,每天均有到旺角進行拍攝並摘寫新聞稿(並非明報派本人到場,校園記者計劃是由學生自由投稿)。於廿六號晚至廿七號清晨其間,本人於Facebook帳號刊出十篇文字描述及相片,全部均以陳述句描寫。當中亦包括一張是警員感到身體不適的報導,反映本人當時並沒有任何既定立場而作出有傾向之報導。而在場其間更沒有呼叫任何口號或衝擊警方,證明當時本人絕非以示威者身份到現場集結。本人亦強調當時並沒有濫用校園記者證,只在警方防線外拍攝,攜帶證件只是避免警員混淆本人身份,絕無將證件當作「萬能頭盔」的用意,清楚明白現場風險。
二)本人質疑警方以「個人安全」為由強行帶走本人。實話實説,按照現場情況,本人認為站在人群中比起被「帶走」更安全,所遭受的傷害更低。本人對警方處理手法感到極度失望。尤其警方帶走本人時,先是將本人粗暴地按在地上,及後更極不禮貌對待你們應該「護送」離開的對象,即為本人。雖然被抓一刻有表明身份,唯警方仍以相等於拘捕的手法「制伏」本人:六七人合力把一個十五歲的瘦弱學生壓倒,再踢、踏數次。收集資料其間更以粗口及帶有恐嚇語氣質問,大喝「咩學校咁教你?插袋咁X無禮貌?」,「你就算唔話比我知你有冇兄弟姊妹,你以為我唔知?」。又以近乎綁架方式帶往旺角警署:將本人押到客貨車中,高速駛離現場。竟以反黑組對付學生,手法令人極度不安,更令本人一度深深感到無助與恐懼 。
三)反黑組把本人帶到警署後,態度一百八十度改變。若果一開始就只是打算「帶走」本人離開危險地帶,為何不以友善態度對待?還是因為回到警署,知道自己押錯人才友善對待?
但是,本人考慮不追究警方,有兩個原因。第一,傷勢輕。第二,是怕被秋後算帳。
最後,本人重申不接受反黑組探員「見你跌親即刻扶起你」之説法。本人亦希望警方時刻保持理性。若以心理壓力為由就失控打人,警隊實在談不上為「紀律部隊」。在上月尾本人才協助警方在旺角一宗懷疑非禮案中提供證據協助調查,當日良好的警民合作關係,令本人留下深刻印象。可惜近日連串事件中卻令我對警隊撤底改觀,望警員行動前三思。期望不會再有同類事件再發生,不會有其他學生、比我更年少的同學受警察不公平傷害。
王樂行謹啟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