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脫暴動罪 法官:警無法解釋被告傷勢削口供可信性
一名男學生去年國慶日參與黃大仙示威活動期間,涉嫌向警方防線投擲磚塊,被控以暴動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亦是反修例風波中,首名否認暴動罪後脫罪的示威者。法官沈小民認為,控方所依賴的兩名警員口供,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確立案情。兩名警務人員均供稱,曾目擊被告衝出傘陣擲磚,並聲稱由目擊至制服被告過程中,視線不曾離開他。沈小民說,法庭關注口供的可信性,現場「兵荒馬亂」,警員難以只將注意力集中在一人身上,法庭亦接納辯方影片,相信現場曾出現一輛消防車,但兩名警員分別對消防車的存在,否認和無印象。法官亦指,兩名作供警員當中,至少有一人沒有將事發經過和盤托出。醫療報告顯示,被告頭破血流,兩名警員都否認曾打他的頭。其後被告被押上警車頭部出現了傷口,法官認為,顯然被告的傷口是當他被制服後至被帶上警車期間造成,兩人的供詞均無法解釋被告頭部的傷口,因此削弱警員口供的可信性。法官又批評,警方搜證手法「令人費解」,被告當日下午在基協中學外被捕,學校門口是閉路電視系統,但負責探員並沒有蒐證,更在報告中指找不到該片段。控罪指,案發時19歲的被告林子浩涉嫌於去年10月1日於黃大仙東頭村道參與暴動。
2020-06-02 18: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