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裁判官指何俊堯有權按席前證供就各證人可信性作裁斷
司法機構公布首批被投訴司法人員個案的調查結果。其中8宗是針對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俊堯,當中6宗投訴,總裁判官認為不成立,何俊堯在作出裁決或判刑時,沒有表達含政治傾向性的立場,亦沒有針對警務人員。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同意總裁判官的結論。其中一宗投訴不成立的個案,是去年8月11日現任東區區議員仇栩欣以社區主任身份在英皇道直播時被捕,與同行男子被控襲警的案件。何俊堯裁決時指,兩名警員證人「態度輕佻及蔑視,作供時猶如置身平行時空、大話冚大話」,總裁判官認為,何俊堯作為裁判官,有權按席前證供就各證人的可信性作出評論和裁斷,他的分析是以案中證供作為基礎和依歸,沒有表達個人或帶有政治傾向的言論,亦沒有出現針對警務人員表面偏頗的情況。另一宗是去年11月12日「三罷」行動,一名17歲男生被警員截查後搜出一支鐵勾、士巴拿等物品案,何俊堯裁決時裁定警員證供可信性存疑,總裁判官亦認為,何俊堯沒有表達個人或帶有政治傾向言論,亦沒有針對警員。其餘投訴不成立的個案亦大多涉及反修例運動案件,另一宗就關於前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成員吳嘉兒及何秀儀,在去年立法會國歌法公聽會發言後,衝向官員位置示威。總裁判官強調,有關案件的裁決、判罰是裁判官經過獨立斷案而作出的司法決定,基於司法獨立原則,他不適宜亦不會以行政職能干預任何司法決定。
2020-10-08 12: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