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去年向警車擲汽油彈 認罪判囚38個月
一名男子在去年的九龍遊行中,向警車擲投汽油彈,承認1項有意圖而縱火罪,在區域法院判監38個月。辯方求情時說,被告患對立反抗症,一時衝動犯案,心理報告指出藉心理治療可改善情況,減低重犯機會。辯方亦呈上被告父母、前僱主及律師的求情信,指被告認罪,亦有悔意,現已深切反省,知道錯誤。辯方又說前僱主賞識被告,願意在他服刑完畢後重新聘用。法官聽完求情後表示,被告犯案有預謀,干犯非常嚴重控罪,可造成傷亡。法官以5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背景和求情後,扣減至4年9個月,認罪再扣減三份之一刑期,判被告監禁38個月。23歲被告鄺文浚,任職展覽布置工人,去年10月20日在旺角道及彌敦道交界,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特區政府的一輛警車,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被損壞,並罔顧駕駛該警車警員的生命是否因此而受危害。
2020-11-19 19:0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