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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行棋紙太薄罰41年營利 [復制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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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線麻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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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45  發表于: 2011-11-13
引用第43樓BBF2011-11-13 00:17發表的“”:
咁要睇制度啦
因為我唔知香港玩具係點,
.......

根本不能混為一談~
首先食品同玩具已經係兩類好唔同性質既野, 而且都唔知珍珠奶茶的鋪頭入貨時係明知, 定被蒙在鼓裡~

講返而家呢單, 係文具鋪, 好想知有冇指引, 文具鋪內邊樣貨品係屬於兒童玩具? 飛行棋算係,
咁象棋呢同圍棋呢? 仲算係"兒童"的玩具嗎? 基本上都係大人玩的了。
如果話"唔可以咁講, 小朋友都有機會接觸到或有權自2-3歲就開始開習捉琪嘛", 咁就大件事la,
成個文具鋪九百幾種棋, 鬥獸棋、康樂棋、國際象棋、海軍陸戰棋...甚至大富翁等等, 全部都有果張紙,
波子棋仲有一大堆波子添.........全都部要驗, 一共要幾錢???
仲有文具鋪內仲有一大堆真係玩具同幾千件疑似玩具, 例如d鉛筆頂頭有公仔, d筆盒有幾十個按鈕...等..
又要全部攞去驗??? 咁點經營呀? 成本仲貴過間酒樓啦~~
而且責任真係要店主受哂? 講到店主傷天害理咁, 但其實d條例佢地真係知道哂?? 肯定有心搏幪?
海關冇責任啦係咪???

而且就算罰? 須要罰得咁重???? 之前果D雞蛋仔伯伯, 擦鞋師父咁清楚到唔清楚咁明係犯法都有
酎情處理既聲音, 而家呢單咁模糊就須要重罰???
離線可可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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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46  發表于: 2011-11-13
一個post先賺5好友元..改一次名就要花3萬好友元...改一次名都咪話唔心痛


海關拎咁多錢驗個樣又驗個樣...一d都唔知人間疾苦


令小朋友窒息真係有咁既個案?點解唔教佢地唔好亂咁將d薄紙窒落個鼻,咁唔係仲實際
離線B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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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47  發表于: 2011-11-14
引用第45樓麻凡2011-11-13 10:23發表的“”:
根本不能混為一談~
首先食品同玩具已經係兩類好唔同性質既野, 而且都唔知珍珠奶茶的鋪頭入貨時係明知, 定被蒙在鼓裡~
講返而家呢單, 係文具鋪, 好想知有冇指引, 文具鋪內邊樣貨品係屬於兒童玩具? 飛行棋算係,
.......


不能認同......

同埋我都講左係制度問題
我無定個店主有無錯
但玩具唔安全係事實

全部攞去驗??? 咁點經營呀?
重覆多一次, 呢個係制造商的負任,
但零售商有責任向制造商攞報告 (唔係要佢自己再比錢做)

超市賣菜(零售商)都有報告啦
行行都有相同/唔同之處
比喻唔明可以唔理
離線B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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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48  發表于: 2011-11-14
引用第47樓BBF2011-11-14 01:19發表的“”:
不能認同......
同埋我都講左係制度問題
.......


其實某個情度上大家唔係話零售商冇錯...大家話唔應該罰得咁重姐..

其實如果件事唔係罰萬五蚊...而係罰五百蚊...
成件事可能合理好多...


至於製造商方面...其實佢都有不可推卸既責任...既然你講到0.038係咁耐之前既規則,製造商點可能會唔知??明知唔啱規距都要整呢D玩具,或者賣呢D玩具比零售,至少都要同零售一齊要罰...

總不能講一句「我供應比你姐,冇人叫你賣」...而推晒個責任比零售
離線freeze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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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49  發表于: 2011-11-14
引用第48樓Bun2011-11-14 07:30發表的“”:
其實某個情度上大家唔係話零售商冇錯...大家話唔應該罰得咁重姐..
其實如果件事唔係罰萬五蚊...而係罰五百蚊...
.......



應該有罰:


他說,未有聽說附近有零售商被檢控,但知道其中一間供應商因此被罰十數萬元。


YFF 已死!!這是 Fantrax 的新時代!!
離線O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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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0  發表于: 2011-11-14
引用第48樓Bun2011-11-14 07:30發表的“”:
其實某個情度上大家唔係話零售商冇錯...大家話唔應該罰得咁重姐..
其實如果件事唔係罰萬五蚊...而係罰五百蚊...
.......


你話執法人員有問題我都可以理解...
可以先警告ma...

但話個官罰得重?個官解釋得好清楚la wor...

"高院法官昨再駁回林俊明的上訴,解釋一般罰款由4000至2萬元不等,每張傳票被判罰3000元已屬輕判。"
離線Erik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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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1  發表于: 2011-11-14
引用第50樓liuming2011-11-14 11:53發表的“”:
你話執法人員有問題我都可以理解...
可以先警告ma...
.......

處罰既輕重,除左要同其他處罰相比,亦都要同產品既價值同邊際利潤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