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BLUE 侵犯著作權案判賠1500萬
韓國首爾中央法院3日對 CNBLUE 侵犯著作權案做出判決:Crying Nut 部分勝訴,向 CNBLUE 及 FNC Entertainment 求償4千萬韓圜 (約新台幣110萬元)的部分,改為賠償1500萬韓圜 (約新台幣41萬元)。
整起事件起因於 CNBLUE 2010年在《M!Countdown》中表演了 Crying Nut 的歌曲《Offside》,電視台也在同年八月於日本發行的特別版 DVD 當中收錄該曲,但卻未告知 Crying Nut。因此,Crying Nut 在2013年正式向韓國首爾地方法院對 CNBLUE 及 FNC Ent. 代表韓勝浩提起訴訟。
法院認為,CNBLUE 在未得到 Crying Nut 許可下,於節目中直接播放他們的音源,是和節目一同侵害著作權的行為;並沒有接受 CNBLUE 認為是節目責任,自己並沒有過失的主張。但法院也認為 CNBLUE 方面並沒有參與節目製作 DVD、販賣的過程。
法院表示,Crying Nut 希望得到 CNBLUE 真誠的道歉而提出訴訟,但 CNBLUE 這五年間一直將責任指向電視台,並認為 Crying Nut 的行為是挑撥情感,或是想要炒作輿論致富。關於這點,CNBLUE 曾對 Crying Nut 以「散播虛假事實」為由申請假處分,但已遭法院駁回。
而 Crying Nut 提出專輯販賣、公演受到的財產損害部分,證據並不充足,也考慮到電視台已賠償 Crying Nut、侵害著作權的程度…等原因,最後判定 CNBLUE 須賠償1500萬韓圜。
CNBLUE 方面對判決結果表示:「雖然已經知道結果,但尚未收到判決書。會在收到判決書後仔細研究,再決定是否上訴。」
http://kpopn.com/2016/02/03/337384/